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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乔帮主胸口,有一只青色狼头纹身,这是我大辽好男儿的刺身。”
之前,乔峰和丐帮分裂,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胸口的狼头纹身,此纹身只有大辽男子才有。
“郡主,确有其事,只是我乔峰生于天地之间,上对得起父母,下对得起丐帮兄弟,尔等说我是辽人,此事我不赞同。”
林平之也是抱拳说道:
“乔帮主威名在外,只是与丐帮之事,在下也有耳闻,却是为乔帮主感到不平。”
林平之寥寥数语,却是让乔峰心中一阵感动。
天下英雄,都以为他乔峰是背信忘义之徒,无情无义之辈,但是又有谁能懂他的内心?
实际上,这也是因为林平之的实力原因,乔峰在感知一下后,发现林平之修为已经达到了先天宗师境界。
“敢问兄弟大名,若是承蒙不弃,乔峰愿与兄弟义结金兰,日后快意江湖,好不快哉?”
林平之实在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让乔峰如此看重。
“乔大哥,在下林平之,如此这般兄弟也是求之不得。”
“好好好,平之兄弟,你我今日便在此不醉不休!”
乔峰拿出身上背着的大酒袋,他平日里就好一口酒水,总是携带着五六斤好酒。
赵敏在一旁已经看呆了,她真的有点不明白,男人之间竟然这般容易称兄道弟。
而且,乔峰性格豪爽,喜结交天下英雄,实在是名声在外,但是林平之一个中原人,竟也有这般豪爽的一面,实在是让人意外。
赵敏有那么一瞬间呆了,如果这林平之是辽国人多好?
就这样,林平之和乔峰坐在地上,两人轮流拿起酒袋,大口大口地喝酒,表情豪迈。
本来是来和林平之看风景的,只是此时看到他和乔峰的样子,赵敏知道此事已经没了希望。
林平之和乔峰,都是内力深厚之人,称之为千杯不醉也说得过去。因此一大袋酒喝完以后,二人却无一丝醉意。
“乔大哥,我们去集市的客栈吧,那里有酒有肉,你我要不醉不归!”
“好,好兄弟,只是……”
“只是什么?”
“我身上却无银两,这酒钱?”
林平之不禁莞尔,原来是因为这个事情。
不过俗话说得好,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却是有一些道理的。
“乔大哥,不就是这么点小事,看你说的,好酒好肉管饱,另外,这个给你,乔大哥。”
林平之直接从系统空间,拿出一张十万两的银票,还有几个大金锭子。
这?乔峰直接看傻眼了,他万万没有想到,林平之竟然随身携带了这么多的银两。
“平之兄弟,这……这……兄弟如何能要?”
江湖嘛,并非都是打打杀杀,玩的不就是一个人情世故吗?
“乔大哥,你何必要和兄弟这般客气?赶紧收起来吧……”
“好好好,平之兄弟!”
作为江湖儿女,乔峰也不是惺惺作态之人,将银票和金锭子揣进了怀里。
就这样,乔峰在前,林平之在后,和赵敏一道,三个人往集市上而去。
还是那个客栈,还是那个掌柜的。
“呦,小哥,你怎么又回来了?这位是?”
虽然乔峰穿得破破烂烂,但是气宇轩昂,一身气息让人震惊,掌柜的并不敢小瞧于他。
“掌柜的,把店里所有的好酒好菜,全部给我上上来,今日我要和乔大哥好吃好喝,不醉不归!”
说完这句话,林平之直接拿出了三个大金锭子。
乔峰都看傻眼了,他万万没有想到,林平之出手如此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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