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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曹操请我喝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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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氏送走了王干娘,只觉得心里气闷。看他们一个个的,叫一句公民就开心的不得了了。这公民是什么好东西?那是每年五贯钱买来的!原来在家时,一家四五口人,有五贯钱够吃用半年的了。现在倒好,却被人几句好话就哄了去了。

虽然在这夏口赚钱确实容易些,可这钱也不是这么花的。该当多攒些钱,养个孩子,再想办法买几亩地,才是正经人家。

潘氏一边想着,一边走到后院里,拿起了那裁了一半的衣服样子。她从小便会一手好针线,这是邻居家的大嫂子要给家里男人做一身新衣服,但她只会缝,却不会裁剪,这才央及潘氏帮忙裁剪一下。

这女工虽是小道,里面却大有学问。好比说邻居家大娘子拉的这一块布,有十尺多长,若按着她男人的身量做衣服,一般人来做,那就是可丁可卯的,最多多出几寸的一个布条,也没什么用。

只是若要让潘氏裁剪,这里面倒是能省出一尺半多的布,这就是整幅的布了,能拿出去买米买面。自来的规矩,请裁缝做活,只要衣服不短,省下来的布头都归裁缝所有。

潘氏拿起了那布,又不由得感叹,也不知道夏口纺织厂那边是怎么做的,明明只是普通麻布,却织的平整细密,摸上去也十分光滑舒适,几乎要比得上丝帛了。

这时候,潘氏不由得想起邻家大嫂子说的,城西织布坊招女织工,一个月有三千多钱的月钱呢,都赶的上外面衙门一个佐史的月俸了。更何况她不仅会织布,裁衣、绣花都来得,只怕到时候工钱赚的还多。

到时候一年能有三十六七贯的收入,拿出五贯钱买个公民身份又怕什么了?看他们一个个当了公民趾高气扬的,就连孙仲这种平日里连媳妇的嘴都不敢顶的,也把官老爷都不放在眼里了。

潘氏一边琢磨自己一个月有三四贯的工钱该怎么花,一边做着手里的活计。不知不觉,天色便已经黑了。

潘氏抬头,看见天上虽然明月皎洁,但是却也不好再做针线了,便将东西都收了,站起来伸个懒腰,把灶下火捅着了,又从米缸里舀出来两碗米,准备做饭。

要说这夏口,就这一点好,粮价便宜。在外面她想也不敢想的稻米,在夏口就和黍米一个价,只比谷价略高。

潘氏正在做饭,却听门外有人敲门,喊道:“我回来了。”

潘氏听出是自己男人的声音,放下正在择的菜,口中一边骂道:“造了瘟的,一天天的正事不干,不知道在哪里胡混,若不是肚饿,还不晓得回家呢!”一边去开门。

大门打开,潘氏看着眼前之人,却不由得吓了一跳。

不知道孙仲从哪里淘换来一身铁甲,穿在身上,腰上悬着一柄环首刀,手里拄着长矛,背上背着一壶箭和一张油壁弩。

潘氏吓了一跳,那环首刀倒不犯忌,可是甲胄、弩弓、长矛这几样,私藏哪一件都是杀头的罪过。

她伸手一把掐住孙仲的耳朵,把他拎进屋子里来,又赶忙把大门关上,低声喝骂道:“天杀的,你真要找死不成?这甲胄弩箭是从哪拿的?赶快扔回去!莫要被官府找上门来。”

孙仲哈哈大笑,道:“娘子不必操心。刚才制宪会议公布宪法,其中有一条,民兵是包围城市安全的主要武装力量,所有公民有权持有武器。广场那边有怀文坊的人用大车拉着甲胄兵刃在卖。我就买了这一身。”

他说完,看见潘氏似乎面色不豫,急忙道:“这些东西都便宜着呢,像这刀,你看,这起码是五十炼的刀才有这种雪白的刃口,在外面怎么不卖七八贯?但是我花了三贯就买下来了!还有这甲胄,这可是冷轧的鱼鳞甲,至少得是百人督才穿的起的。少了五十贯哪里买的来?可那李铁匠跟我相熟,才收了我十五贯,还有这硬弩,这长矛,都是好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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