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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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接過一看,應該是好幾年前的照片了,一寸照片上的男孩子面容稚嫩,臉蛋上應該還有兩坨高原紅,但因為是黑白照片,只能看到顴骨兩側有加重的陰影。

葛翠河瞄了一眼,解釋道:「這是他當兵走的那一年,隊上找人照的。」

「叔,有最近的照片嗎?最好是穿軍裝的照片。」

老李頭搖頭。

「這樣,家裡儘快給他去一封信,讓他照一張穿軍裝的照片寄回來,最好是全身照,要給他講明用途,照的精神一些。」

對於特殊職業的人來說,制服照總比生活照更加分一些,因為那身制服往往能喚醒人的職業榮譽感。

「不要儘快了,現在就寫。」葛翠河當即就找了個鄰居小孩子,讓幫忙到自家去取紙筆來,「他們兩口子不識字,到時候還要央求人,萬一意思沒寫對,豈不壞了事,乾脆你幫他們寫。菊香不是馬上要辦婚禮了嗎?到時候咱們上縣城時,順手就寄了。」

紙筆拿來後,由阮清執筆,簡單寫了一封要照片的信。她寫完後,葛翠河拿在手裡看了又看,她驚訝道:「我記得你只上到初中吧?這字兒咋寫的這麼好看?」

阮清道:「我在首都那幾年,又學了高中課程,考到了高中畢業證。」

現如今沒有高考,高中畢業就是最高文化程度了。原主當年考高中文憑,是為了讓婆家人和丈夫高看一眼,可惜現如今她離婚回了鄉,高中文憑也沒有用了,又不能分到政府機構去做事。

葛翠河心裡佩服阮清的毅力,越發覺得自己選對了人。

她們一趟就將老李頭積壓多年的心病解決了一半兒,給他帶來了希望。臨走時,老李頭千恩萬謝的將人送出了門。

王菊香結婚的日子轉眼就到了,娘家這邊擺的是出閣的宴席,新娘從家裡被接走,阮清作為介紹人,便跟著葛翠河等娘家人一起到城裡去送嫁。

吳家的婚宴直接擺在國營飯店,場面頗為豪華,直接擺了五桌,其中王菊香和吳永貴的同事們就占了一桌半,其餘都是吳家的親朋好友。

宴席吃到下午兩點多,新人挨桌兒敬完了酒,賓客才漸漸散了。

阮清出來後,又和葛翠河去了一趟郵局,將寫給李有福的信寄了,才到車站去坐車。

路上,葛翠河問道,「我咋聽說吳家在縣上還有一套房子,菊香有沒有跟你說?」

阮清點點頭,「開席前說了幾句,不過時間緊張,沒有深聊。」

原來吳家還有一套院子,就緊挨在他家現在住的這套旁邊。聽說本來是吳永貴她二叔的院子,但早些年他二叔當兵留在了部隊上,二嬸兒帶著孩子隨了軍,院子就交給吳永貴家照看。這幾年,他二叔全家已在部隊家屬院定居了,應當是不會再回來了,這套院子便歸了吳永貴家。

吳家之前提親時,絕口沒提過這些,後來不知怎麼的被王菊香給知道了。

她告訴阮清,吳永貴的工資保管權已經從他媽手上轉移到自己手裡了,以前的工資就算了,但結婚以後的,都由她來保管。而且吳永貴家多出來的那套院子,她準備婚後提出,自己和吳永貴搬過去住,所謂的分灶不分家。

王菊香的思想非常前衛,她認為,公公婆婆都還年輕,完全可以自力更生,既然有這個條件,那麼分開住就是個不錯的選擇,畢竟距離產生美,這樣就可以杜絕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已經走到結婚這一步,阮清媒人的任務早已經完成,並且已經收到了當初承諾的報酬。此時,作為外人,她是不便多言的,聽完只在心裡嘆一句,好手段!

第22章 物色人選

過了七八天,李有福的照片終於寄來了。按照這個時代郵局的速度,因為是在省內,這個速度已經算是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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