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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深知一點紅的個性,最不愛欠人人情,因此這件事就沒告訴他,也叫秦蔻別告訴他。
一點紅皺眉沉默了片刻,果然道:「這是我自己的事情。」
秦蔻說:「那你自己有什麼想法麼?」
不過也確實,主要是不知道他們會呆多久,這樣整體被關在屋子裡沒事可做的日子……恐怕也沒那麼舒服。
一點紅略一思量,道:「做些苦力倒也可以,昨日下午,那送吃食的『外賣員』,想來我也能行。」
那外賣員行事匆匆,想來手中要送的吃食並不會少,而這吃食嘛,最忌拖沓,他別的長處不敢說,但身手還算敏捷,前日上街,他也發現,其實這裡並不是只有這樣二十多層近三十層的高樓,那種外牆瞧起來陳舊的、五六層的樓房也很多,三四層的高度,都不用進樓梯間,一躍而起,方便得很。
秦蔻:「……」
且不提他沒有身份證這事兒l,也不提會不會被人拍下來放網上,就說他這個……
秦蔻說:「不行,這絕對不行,你想這樣攀岩走壁,平台都不敢要你,怕出事。」
一點紅挑眉:「怕出事?」
秦蔻解釋:「你這樣的舉動……我知道對你來說很輕鬆,可是我們這裡的人又不會輕功,誰看見都會覺得危險、後怕的,平台不會敢用你的,怕擔責任。」
但一點紅在困惑的卻不是這一點,而是……
「雇仆出事死了,主家還需負責?」
他是不理解這個。
秦蔻一時卡殼。
……對了,他是殺手,是隸屬於一個組織,一個主人的。
像他這樣的死士,顯然是不可能入朝廷的戶籍的,但他的身份其實也很好界定,一定是類似是類似於部曲,具有強烈的人身依附性質。
古代社會……是等級分明的社會。
現代人其實是沒辦法很全面的理解「等級分明」四個字的殘酷的。
舉個例子來說。《唐律疏議》之中有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當時還有專門買賣奴婢的人市,人就像畜生一樣拉來叫賣,張開嘴讓買家看牙口。
經常有那種古代文啊什麼的,有描寫到某奴婢是「家」。家生子,用一個現代民法的法律術語來說,就是「孳息」,也就是:由自己原有的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比方說你的房子出租出去獲得的房租,再比如說你把你家的豬啊牛啊之類的畜產配種,生下的小豬小牛,也是屬於你的天然孳息。
家生子,就是把奴婢配了之後生下的、依然只能依附於主家,身為主家私人財產的天然孳息。
……夠恐怖吧?
至於主家毆打奴婢……說真的,這根本就不叫什麼事兒……司馬光所著《書儀》,卷四《居家雜儀》里就明明白白地寫著:杖責為持家馭奴之道!1
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把奴婢、部曲虐待致死,那也是無心之舉,不必負責。
當然,如果是故意殺害,在律法中也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這個責任各朝各代都有不同,但大致都是杖個幾十下,再附一個徒刑一年或者一年半。而這只是在律法上的明文規定……很多時候規定和執行都是兩碼事。
古龍在寫《楚留香傳奇》的時候,會考慮這些問題麼?秦蔻覺得不會,只看行文就知道,這位作家重點在人、在氛圍、在感情,他的行文背景是非常虛幻的,細節是非常模糊的。
但他們自出現的那一刻起,秦蔻就明白,三千世界中,真的有這樣一個世界、有這樣一個社會在以一種邏輯自洽的方式運轉著,這些邏輯不需要在明面上寫出來,但總有那麼一個瞬間,會暴露出來。
就好比說一點紅吧,他肯定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誰想檢查他的牙口……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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