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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你们这些酒鬼,救命“良药”来了,尝尝善良的凯给你们准备的好东西。
龙族下酒菜!!!!!
因为红缎带发音很绕口,私下里对外又喜欢以道拉格家族自称,所以南区的人一般都称呼“我们”为龙之一家。
比如我的主打快餐,则统称为龙之后面加上菜名,像龙之汉堡,龙之煎饼等。
凯的叫声吸引了酒客,大家欢呼起来,龙之家的美食在南区人尽皆知,比其他垃圾食品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我不是自吹,因龙之餐而破产经营不下去的快餐店多不胜数,从而我也遭受了诸多报复。
在我——道拉格-盖啦格的领导下,所有不服者都完犊子了,或者加入我们。
然后再经过上岗培训,开始为我工作,可比他们自己做挣钱得多。
我的生存之道!
与其你死我活的,不如你活我也活!
酒吧内,因为龙之下酒菜而变得沸腾,汤米迫不及待地买了一份,吃后赞不绝口。
“我的天!我以为是你模仿的次货,凯!要知道有不少人都模仿过,不过吃上去绝对不一样,可以说差得太多。难道你有烹饪天赋?”
凯一脸得意地笑道:我有进货渠道,这是正经的龙之餐,我认识红缎军(红缎带军团的简称)的人。
汤米:好吧,不过这真不赖
他边吃边喝一口啤酒,味道和酒的搭配,简直一绝。
凯乐呵呵的看着自己的收银盒子,装满绿油油的美刀。
我过去敲敲桌子,“别忘了,里面有我一半!”
他立刻脸色大变哀声道:哦,不!你要钱的样子,像极了弗兰克!
说归说但钱还是会给,毕竟凯和我们家的关系非同一般,大家都习惯了开玩笑。
我麻利地接过钱装进兜里,凯还在一旁盯着我的裤兜吓唬我“现在街上抢钱的很多,你确定不在我这存着?”
“Fuck!凯,我可是红缎军的人!”
凯只能露出失败的表情,我笑着去找卡尔,居然看见好久不见的弗兰克。
他挤在人群看电视,哆哆嗦嗦左扭右扭,看样子估计,不只在看电视,更多是在“招呼”别人钱包。
我看见的就已经得手了三个,对于弗兰克来说,这可是家常便饭,当年他也是如此教的我们。
从大到小,老爹忽悠过每个盖拉格家的孩子,学成后为他工作,美名其曰:这是家族生存的基本技能。
我学会了,还偷了他的钱。
因此有了第一笔生意启动资金,感谢该死的弗兰克。
对我的祝福,他没有听到,因为业务开展得不顺利,外面人的钱包已经被他掏空。
来凯的酒吧喝酒,本身就不会是有钱人。
尤其是住在南区,人们通常不会往钱包里装超过三百美刀。
当然这对于贫困且物价极低的南区来说,也是笔可观数目。
要知道,在芝加哥正常一瓶啤酒是二美刀,南区物价更低一般要一点五刀。
凯的酒吧因为一些三无酒水,可以达到五美分有时还能买两瓶。
南区钱特别值钱,人们普遍会将多余的钱存到银行或者自行藏纳,大多数南区人会选择第二种。
因为银行要纳税,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平常的情况是大钱藏起来,小钱装兜里,钱包里只装不多不少的零钱。
用来应付抢劫或者偷钱的,比如弗兰克。
他每次得手立刻拿出包里所有钱,并准确地将包再塞回去。
不得不说他的手法确实牛逼,在整个南区也属一流,但人们对他的防范比一般小偷要高得多,因为他总干。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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