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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从来没有到过鹿河中的小岛,以前在岸边见到,以为都是流浪汉的归宿。
哪里知道,自己有一天还有郑重其事地拜访此地。
天刚刚亮,并不是多大的问题,但是连觉都没睡,就不好说了。
仅仅从岸边到鹿斑的短暂渡河时间,他已经打了五个哈欠。
谁让他现在处于融合阶段,既要争取白曼巴的信任,又要博得乌鸦的欢喜,所以让他做什么,基本上都不会拒绝。
他身上就三个刺身,右手臂的黑曼巴,左手臂的白曼巴,以及左手前臂的‘不在乎’。
乌鸦告诉他,那是她的痕迹。
当时还表现得相当拒绝,其实心里却无比亢奋。
刺身这种东西,是不能消除的,至少油条在第一次接触过后,就知道了,那是一条不归路,如果有一天要去掉以前的决定,不如说是对人生的全然否定。
这是油条让芙蓉去纹上白曼巴的主要原因,一来可以让她尽可能接近帮派,二来验证了彼此的真爱。
可惜,他保全了自己,却牺牲了爱人。
那次收到信息,其实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因为芙蓉从来不会说‘老地方见’这样的话语,以至于油条到了民宿,并没有进入。
天无绝人之路,乌鸦这个大明星的介入,简直可以说给了油条一次绝佳的翻身机会。
她要是不选择他,他也要甘心做她的脑残粉。
别说披上白袍,就算是披上红橙黄绿青蓝紫,油条也不在话下。
芙蓉已经死去,他如今可以放心大胆地,为自己而活。
一个能下定决心为自己而活的人,特别是像油条这样刚刚不久前从死亡里面爬出来的人,有着无法估算的信心。
两手空空,脸都没洗,漱口水的刺激味道正好可以醒一醒刚才的困顿。
脚下的左鞋背上破了一个小洞,早说要去买要去换,可一直忘了这一茬。
别说武器了,就是温饱的胃都没有带。
当然,这是他有意为之,如果一旦充饥,那大脑的血液就跑到肚子里面去,讲错了话,可就得不偿失。
至于武器,啊哈,那手臂上的纹身,是他最好的身份通行证。
和乌鸦一样,当油条来到指定的鹿斑之时,已经感受到有几双暗处的眼睛盯着他看。
不同的是,这些眼睛在晚上不可见,现在只需要抬起头,转过脸,就很容易发现他们的身影。
对方也故意藏躲,仿佛展示出他们的力量,可以更好地驱离不属于这座鹿斑的人。
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油条穿了白袍。
不这样的话,对方肯定会误以为他是一个普通的流浪汉。
反而,这白袍的威力,佐证了其隐形的存在。
为了节省体力,油条朝就近的建筑走去。
咚咚咚!
如此用力的敲门声,往往会激怒人,更不消说在这安静的大清早。
咚咚咚!
油条仿佛故意这样做,他的身姿一动不动。
门开。
一个打着哈欠的男子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油条轻轻把目光看过去,对方没有穿上衣,手指还在挠肚子,头发凌乱,身后的桌上东倒西歪放着两个空酒瓶,关键是那哈欠,透着一股恶心的味道。
他不是话事人。
油条正欲转身离去。
对方喂的一声,喊住了他。
油条才不会搭理,径直朝另一个建筑走去。
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敲门声,差不多同样装扮的男子来开门。
油条再次打算离开。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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