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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着要去城里。这不,老张头现领着她走了。我估摸着,一时半会不能回来了。”
“为什么?”
“你想啊,她这是恨嫁了。到了城里,还不逼着她叔叔帮她找人家呀,找好了直接就在那里处上了,哪还有空闲回来。”
说得倒是挺有道理的。
李绝觉得晓花的选择也对。
她那么外向的性格,憋在大山里可惜了,到外面历练一番,兴许能有更好的发展。
这一天下来,净是些大婶大妈的来看病,那些个大爷大叔的,照旧是去了何主任那里。村民们好象是自发自觉的给何主任和李绝分了科系。
一个是负责男病人,一个是负责女病人。
这种分法还挺合理的。
秦盛一天闷在屋里没出来,饭菜也是大婶给送过去的。
李绝没好意思到秦盛屋里吃饭,还是跟村长两口子面对面吃的。
横竖是打扰了老两口,以后有机会报答就是,太客气就见外了。
傍晚的时候,李绝在往屋里收拾药品什么的。
秦盛晃晃悠悠的出来了。
秋风吹着,室外温度不高,可秦盛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下面随便罩了件宽松的大短裤,跟过夏天似的。
背心很贴身,把他强健有力的肌肉勾勒得分外清楚。
他浓黑的眼睛盯着李绝忙碌的身影,表情冷寂而落寞。
若说一开始对李绝只有一丁点喜欢的话,随着时间的累加,这份喜欢在慢慢的加深,尤其在得知自己得了重病之后,这份喜欢象星火燎原一样,飞速滚成了火球。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原本世界在他面前充满着无数可能,只要他努力,只要他想要,很多东西都是唾手可得的。
可当生命线只余三十天的时候,他对人生充满了无力感,除了被动等死,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他最大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谈一场象样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