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分卷(43)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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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方晏初把手埋在毛巾里借着热气烘掉自己手上的墨汁,然后才慢条斯理地一根一根擦拭手指:你赚的钱已经够多了,不用再多赚了。

钱嘛,再多也不算多。孔渠还是不改财迷本色,打着哈欠往旁边那个桌子上看了一眼,你们凌云殿的人各个书法都错不了,让你们家这些小道童每人给我写一个字,我凑个春联出来。

方晏初摇摇头,把写好的春联叠放在一边,点评他集邮春联的想法:不伦不类。随后转身去了旁边那桌,指点道童的行笔,上舒下展,心正则笔正。

这一整排全都是道童们铺开正丹纸提笔写字的地方,平时的时候他们写字用的是羊毫小笔,纸是黄表纸,墨是朱砂,写的时候规矩还多,一个笔画都错不得,不然就是没有效力卖不出去的次品了。只有新年的时候才能换成大笔挥毫泼墨,半玩半写,写出来的东西就贴在自己屋子门口。

没了禁忌,他们写什么的都有,唐诗宋词还在其次,顺口溜和网络用语的也有,更奇怪的是有个道童连写十四个一字,虽然各个横平竖直规规矩矩的,但那也就是个一字而已。

哇!小师叔!有人拿着他的春联献宝似的拖着送到方晏初面前,你看小笙写了这么多一字!他偷懒了!

小笙即是那个道童的名字了,方晏初记得他,他叫竹笙,是周几道捡回来的孩子。

这孩子被捡回来的时候是个大冬天,深夜里寒气入骨,周几道关门下钥的时候在门口上捡到了这孩子。和凌云殿里其他人类小孩子不同,他没有任何先天病症,只是缺了一点灵光,长到七八岁上才会认人,别人教一遍就会的东西教他十七八遍也不一定能学会。为了让他能生活自理,有几年周几道几乎把他绑在身上,可谓是感动人间第一掌门了。

这个一字,不用说,也是周几道教给他的。

方晏初接过小笙的一字春联,展开来仔细端详着这一排字,末了敛起来收好送回道竹笙手里,拍拍他的头:寓意不错,叫两个师兄帮你贴上,贴好之后回来吃饭。

晚上的饭是季千山主厨的,孔渠和智清非常踊跃地留下了,一为蹭饭二来也是为了请方晏初出手帮忙。陆敬桥是帮厨的,他别的没帮到什么,但是非常有效地帮助季千山消灭了不少新鲜蔬菜,其中包括一部分季千山本来准备用于做开水白菜的菜心。

也正是因为如此,陆敬桥面前只摆了一份开水,没有白菜。

这对一个爱吃蔬菜的人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啊!

陆敬桥不想喝开水,再讲究的开水都不喝,就想吃菜,又脆又甜又解饿的蔬菜沙拉。

就连小黑猫和心魔黑豹都得到了自己的食物,季千山却超级记仇地没给陆敬桥面前放任何蔬菜,而是把宴席上的肘子鲤鱼在他面前摆了一圈。陆敬桥只能从清蒸鲤鱼上委委屈屈地夹两根葱丝意思意思:真不够意思

他说这话的时候季千山刚好路过他身边,手上托着一盘耗油菜心放在他面前,低声问:什么意思?

啊陆敬桥眼前一亮,双手接过托盘,连连摇头道,没什么意思,我就意思意思,小师弟你真够意思!

师父喜欢吃这个嘛?放下一碗姜撞奶,季千山拍拍手掌,环视一圈桌上的人,大家怎么还不开始吃啊?

孔渠面色如常,智清却睁大了双眼,看一眼自己面前的一桌饭又看了一眼季千山,拎起筷子夹了两筷子素菜,面带古怪道:手艺还不错

手艺居然还不错?

孔渠已经不记得一千年前的季千山了,但他还记得,他之所以对季千山有敌意除了他曾经背叛过方晏初之外,还有一点就是那时候的季千山实打实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少爷。

作为一个事业粉,最想看到的无非是自己的偶像建功立业,实绩碾压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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