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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我们就2个人行动,其他人暂且待命。”
计议商定,杨毅在军帐中找了个兽皮口袋,这个口袋也不知道之前是用来装什么的,打开来一股腥骚味,伊菲扎娜却不嫌弃,直接钻了进去。
杨毅顺手从军帐上抽了一条绳索,直接将口袋打了个死结,然后背在身后,别看张奎现在进入了先天境,单论力气,也不是杨毅的对手,背着伊菲扎娜这不过区区几十斤,就跟随身揣了个馒头一样轻松。
从灰布军帐中钻出来,走了不到百步,就到了一座稍小一些的皮质军帐前,这座军帐明显防护力要强得多,至少不会大风一刮就被卷走。
俘虏营外站了一圈魁梧的戎狄战士,各个族群的都有,大多身上都有刺青,看起来这里说话算数的,应该是翰姆族人,就是能够通过血祭之术,变身为庞睺的族群。
杨毅想要进入俘虏营,立即被翰姆族人抽出弯刀挡下,能够变身为2丈多高的小巨人,这些翰姆族人本身也不矮,何况浑身都有着兽纹刺青,一看就不好惹。
“卡酷库莫库力斯卡拉……”
“吉吉米拉共苦卡……”
伊菲扎娜用小刀割开了兽皮,用手指在杨毅的背上快速写着:“问你来干什么,我说想进去换个俘虏,给酒!”
杨毅连忙满脸堆笑,假装说话的样子,掏出一袋烧刀子,还用嘴咬开了塞子,顿时一股劣质的浓烈酒香传出来,周围的翰姆族人立即围过来,足有7~8人,看到杨毅拿出的美酒,不由都咽了咽口水,他们互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站好方位,将杨毅挡了起来,不再让其他人过来分享。
“他问你为什么要换俘虏,我说抓得这个太瘦小了,换不到好东西,看看里面有没有大个的,换到了好酒,回头再来分享,你把口袋打开……”
伊菲扎娜迅速收回了手,杨毅在7~8名翰姆族大汉的围视下,慢慢的打开了兽皮口袋,顿时露出了里面“昏迷”的伊菲扎娜。
“叽里呱啦酷啦啦……”
为首的那个翰姆族人挥了挥手,这个动作即使伊菲扎娜不翻译,杨毅也明白了,立即收束好兽皮口袋,打算进去。
“诶!卡里卡拉!”
翰姆族大汉指了指杨毅手里的烧刀子,杨毅哪里还不懂,连忙递了过去,然后转身就钻进了俘虏营里。
“他刚刚说什么?”
“他说,像你这么精明的人不多了,他愿意跟你交个朋友,还提醒你如果背得起,你最好多挑2个,要不然赏赐的酒,不够大家分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北疆百族时不时入侵大乾时的“打粮垛”,其实就是散开劫掠,抢到的东西全部归自己所有,他们不收俘虏,但是抓到了男人、女人也不会放走,往往女人被侮辱了之后,会做成“粮食”,堆积在一起,叫做“粮垛”。
其中,往往男人比女人更有价值,因为块头大、肉多,不要误会,北疆百族中喜欢吃人的很少,这些“粮垛”一般都是充作兽粮,例如戎古族的战虎、狄伦族的战狼,还有法维族的战猪,对这些“粮垛”是非常喜欢的。
当然,类似“鞑鞑族”这样驯养战马,并没有食肉性的坐骑要饲养的族群,收获到俘虏时,往往会贡献给更强大的族群,用来换取一些金银、美酒,而赏赐的多少,也与俘虏的美貌等无关,直接是称重的,所以伊菲扎娜这个借口,非常契合当时“鞑鞑族”小人为利的心理。
这些翰姆族恐怕也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其实是在挖他们黄金帝国的墙角,此时,他们都在哄抢那一袋烧刀子,虽然是最劣质的酒,可度数够高,而且酒劲十足,特别符合这些翰姆族人的胃口,一想到过两天还能尝到这种美酒的滋味,恨不得一股脑儿将俘虏全塞给这位聪明的鞑鞑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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