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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 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
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菌,但桃夭说,这些都是无毒可食的。她以前经常吃,吃腻了就采一大筐拿到封塘镇去卖,好换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净后,又撕成小块小块的,然后一起洒到锅里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从小包里拿出食盐洒上,最后放上碧绿碧绿的野菜。再稍稍煮一会儿,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还没吃过这种野味十足的粥,待尝了一口之后,只觉入口润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竖起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根本顾不过得说话,忍着烫又连喝了几口,越喝越觉得鲜美。明明只是简单的食材,甚至连调料也只有盐而已,可是这粥的味道却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过海鲜粥还要美味得多。
僵尸先生呢,当然也早饿了,不过他在吃之前狠狠地夸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间又是夸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张漂亮的小脸都夸得满面绯红,差得连头都不好意思抬。
“夸张。”广平淡淡地丢下了一句,却是连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树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时,便听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点饭呗?”
他一垂眸,居高临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树下,仰着脸对他笑着,唇角边上还粘着一粒米,因为说话时嘴唇在动,那粒米也跟着一动一动的,眼见要掉,却又迟迟不掉,看得他心里发急,遂抬手一挥,扬起清风一缕,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尴尬的米粒。
“你是没吃过粥吗?至于这么丢人吗?”
程想想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嫌自己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谷不食的境界。还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话音才落,广平的身影已经从树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经被夺去。广平站在她一步之远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还有种兔子的骚味,怎么就被你们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似的?我怎么觉得还没你煮的泡面好吃?”
“这肯定比泡面好吃多了!是不是凉了,味道变了?” 程想想说着,端过他手里的碗,也没多想就尝了一口:“还温着的呀,味道也没怎么变,挺好吃的。是不是不合你胃口?”
“谁说的!虽然味道一般般,但勉强还是可以喝的。”广平再次抢过了粥,端到了一边,暗搓搓地想着:她和我喝同一碗的粥了,喝同一碗了……那是不是代表在她心里,我们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同吃一碗饭的地步了?这世间,也只有情侣才能这样的吧?
于是那碗滋味一般般的粥,愣是让广平吃得心花怒放。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嘴上说着不好吃,却背过身去吃得那么乐呵?
第67章 蛊虫出现了
晚上广平则跳到邻近的树上打坐, 僵尸先生对睡觉的地方一向不太挑, 以天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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