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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做事不过脑子?他丢了我的脸。他不觉得这事一点都不值得吗?他没发现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吗?
慢慢的总会有一个人发现这是有问题的,然后他们的频率就变得不再默契,一点小事也会变成争吵的引线。
归根结底,喜欢还是喜欢的,但却不再合适了。
真奇怪。
费廉将车停在单位门口,松开安全带,想着白日那个男人面无表情的模样。
他看见他的第一眼依然会心动,依然会感到心跳加速,他当时就想:这个人果然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同样冲动的少年,喜欢就一定要得到,喜欢就想时时刻刻在一起。
三十岁的他,已经能理智地将自己的喜欢和现实分门别类的安放好,他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理智毫无波澜地说:“你们已经不合适了,喜欢也仅止于喜欢,都已经过去了。”
就像喜欢猫猫狗狗,喜欢一幅画,喜欢一朵花,喜欢某部电影。
仅止于喜欢而已。
费廉看了会儿副驾上丢着的玻璃瓶,里面的贝壳是他和柏学丞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一个人去海边捡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