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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搞定,就放上来:)
晓芙是在第二天午后搬进了致远在习武湖边的复式公寓。
相传东晋初年,此湖是帝王操练水师的地方,因此得名“习武湖”,历经千年,如今已成为一个集山、水、城、林于一体的风景式园林。
他们的主卧是临湖的,白天从通透的落地玻璃窗看出去,山城环抱,碧波荡漾,垂柳婆娑,还能眺望见一座似有云雾萦绕其间的仿唐宋风的古佛塔,颇为写意。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望着窗外的月色,听着枕边男人的呼吸声,胸腔里溢满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惜福。爸慈父般的谆谆教诲的影响是空前而巨大的,她暗自发誓,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她也要给马致远当个好老婆。
致远摩挲着她的脸问:“想什么呢?”
她粲然一笑:“没想什么。”
他说:“咱俩的事有点儿仓促,你别觉着委屈,改天一定给你去补买个戒指。”
她立刻想到和鸿渐结婚的时候那还没老鼠屎大的一克拉,刚开始她还戴着,后来发现那玩意儿箍手指上诸事不便,就脱下来不知扔哪儿去了。于是她在枕头上转过脸去对着他,一字一句地说:“现在这样就挺好,我不要戒指,我打小就不喜欢那些个累赘玩意儿。”
他是头一遭儿听说女人结婚不想要戒指的,不由仔细瞅了她一眼,这才幡然想起,除了耳环和手表,他确实没见她往身上挂过什么配件。他忍不住在她的唇上狠狠压了一下:“还得再等几个月我才能碰你。”他的手隔着睡衣来回抚摸着她胀鼓鼓的身子。
两人在黑暗里相视会心一笑,疲惫的心都有了些幽幽的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一片黢黑,她仍在睡梦中,他就放轻手脚起床跑步去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糊味儿。他循味来到厨房一看,电磁炉上的不锈钢双耳锅正“噗噗”冒着热气,里头煮的东西正溜边溜沿地顺着锅身往下淌。他赶紧关了炉子,把锅端到旁边的冷灶台上,揭开一看,是小米粥。
正在房里备课的晓芙听见他回来的响动,手里拿着本书也进了厨房,他正微蹙着眉在清理灶台上的粥,有的已经成了干硬的黄糊糊。
她大感羞愧:“我在房间一看书就忘了。”好老婆从做早饭开始,他前脚出门,她后脚就起来鼓捣,想给他个惊喜,没想到自己一备起课来居然把惊喜给忘了。
他闻声转过脸来,在她脸上掐了一把:“没事儿,怎么不多睡会儿?”眉头也舒展开了。
“早上备课效果好。”她说,心里没法忘记他刚刚微蹙的眉头。
她大概知道那是为什么,她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一个噩梦般的事实:马致远和她妈一样,喜欢把家拾掇得洁癖似的干净。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撅着屁股,虔诚地跪在那里死命擦地板的样子。当然,到时候她也可以乐观点,想象成自己在练瑜伽。
早饭他们吃的就是幸存在锅里的粥,粥没煮透,那一颗颗圆圆的黄粒儿在嘴里颇有嚼劲儿。
晓芙喝了一口,觉得好像吞了一口小珠子,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对致远说:“要不咱们吃点别的吧,这粥喝下去该消化不良了。”
致远笑了:“没事儿,死不了。你是南方人,没怎么吃过小米儿,以后我来煮吧。”
晓芙没滋没味地又咽了一口黄珠子,觉得自己特无能,连个破粥都熬不好。做个好老婆的决心受到打击,好像新兵刚上战场就中了一弹似的。
“你知道这小米儿在古代叫什么吗?”他试图转移话题。
晓芙摇摇头。
“叫禾。‘锄禾日当午’的‘禾’说的就是这。”他说。
她忽然有些坏坏地笑了:“想知道我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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