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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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抱著個異常俊美的男孩子,約三四歲模樣,在淺水灣沙灘上。她沒穿泳衣,不過是普通的襯衫長褲,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臉上還差不多。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著兩個外國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頭,見到了她。

她笑著走過來,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來,仿佛很有力氣的樣干。」

她一直笑著走過來,她戴著一副金耳環,非常俗氣的一種黃金圈圈,可是她戴起來有一種奇異的對比。我心中詛咒著她,她是一個有辦法的女人,廿歲有廿歲的美麗,三十歲有三十歲的美麗!如今都中年了,還如此吸引!

她問:「我可以坐下嘛?」

那兩個同事,如蒼蠅見血似的為她拉了位子過來。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點點頭。

她笑著:「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著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蘭花。

「這是我兒子。」她細聲的說:「我結婚了。」

孩子是驚人的秀氣與美,一雙眼睛完全像她。

「啊。」我說。

她又笑了一笑。

她說:「我現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還有一個家,我媽媽也搬回來了。」

「啊。」我說。

她不響了。

隔了一會兒我說:「你們母女倆,非要做一樣的事不可嗎?」其實是很無禮,且與我無關的。

她說:「是,很巧合。」她芳無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樂,大哥,今天見到你真快樂。」

我還以為她說生活快樂,誰曉得後來又加了一句。

我硬綁綁的說:「見到我有什麼快樂?」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臉上油光水滑的,一點皺紋也看不出來,手臂結結實實,曬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檸檬水,給她兒子吸著,那孩子倒有說不出的可愛。

我忍不住問:「叫什麼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

「叫什麼?」我大吃一驚。

「思恩。」她看著我,若無其事的,臉上毫無喜怒哀樂,倒是有一種是生氣的平靜。

我沒有再問下去,她與找,從來沒有真正的說過話,不過是很含蓄的,點到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滿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點疑惑。

「為什麼叫思恩?」她反問我,「大哥,你一定在想,對不對?這是個好名字。」

我點點頭。

她說:「大哥,你會不會來瞧我們?」

「香港這么小,總會碰見的。」我木然說。

她沒生氣,點點頭,「是的,」她說:「對。」她抱起孩子,「大哥──」

「得了,我都明白。」

她還想說些什麼,我沒敢看她,實在怕心又軟下來,一個女人,像她這般的一個女人,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多多少少,總有值得原諒的地方。

「再見大哥。」蘭花站起來,抱著孩子走了。

我見她走到樹蔭底下,紅火的影樹開滿了一天,她打開了一部麥塞底斯四五零slc的門,把孩子放進去,然後開車走了。

嫁了,又嫁了。

嫁的是什麼樣的人?比思恩好?比思恩壞?

蘭花的故事並沒有完結。這一次以後,我沒有見過她,無論到哪裡,都沒有再見她。

我那兩個同事倒是著實取笑了我一番。

「啊,這麼標緻的舊情人,居然還對她這麼冷淡,真人不露相啊。」他們擠眉弄眼的。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即使某一段時期,她愛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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