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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境盛行后,不能让读者入梦的传统书店已经彻底被时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影公司成立的梦书点。
路苗苗已经很久没见到传统书店了。和大多数人不同,她很喜欢阅读不能入梦的传统书籍。
因为这给予了她大胆想象的空间。而且能让她静下心来揣摩作者的用意。
店里灯火通明,显然还没关门。她立刻抬脚向书店走去,先去看会儿书打发会儿时间好了。
推开店门,一位年轻男人正坐在柜台处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路苗苗的进来没有惊扰到他。
路苗苗悄无声息地走进书架,不想打扰他。
一个金发碧目的外国人正在把推车上的书放到书柜里,看到她停下手里的动作,认真地说:“欢迎光临,您想要什么书?”
路苗苗厚着脸皮说道:“我先看看吧。”
“好。有想要的书您叫我。”他推着空荡荡的推车走了出去。
路苗苗松了口气,老实说她有点社恐,很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的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一排排的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的一本书看了起来。
书的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1,路苗苗猜这应该是一本讲诉丛林探险的书,作者是一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了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我们要通宵放纵。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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