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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撒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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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聪儿比起来,他名义上“同父异母”的兄长向郑的近况,因为向夫人与向小夫人一向交恶的原因,就一直没有被向戌在这对母子面前提起过。

同样,向郑虽然也知道向小夫人变疯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叫“聪儿”的弟弟失而复得,但他可从没想过,这个小他五岁弟弟的智商和他比起来,那绝对是全面碾压。更何况,他作为向家大公子,自小就接受了最好的全面教育,包括向戌自己只要有空,都会亲自进行教导。

世家必习的六项:“礼、乐、射、御、书、数”之中,向郑最喜欢修习的是“乐”,或许是受到父亲的赞赏最多的原因,每当他练习古琴曲的时候,向戌都会静静地闭目倾听,面露难得的平和喜悦之色,不管政事多么令他烦躁,只要他过来听儿子弹奏一曲,似乎整个人,就都能静下来了,可以找到他心底里的平和与安宁。

“郑儿啊!你之琴语,唤出一世清平,吾愿世人皆能如此琴音般,日日享受太平盛世!”向戌给儿子的这句评价,让向郑很感自豪,他看得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祈望世间太平的圣人,而他也愿意尽自己的一分力,能助父亲一把,哪怕只是帮他平静一下心绪呢!

“父亲大人,这也是您赐吾琴名为‘清平’之缘由吧!”向郑曾向父亲问过自己所修琴名的来历,果然没猜错,向戌向儿子赞许地点头,认可了这个答案。

可是向夫人却是出身于尚武之家,喜欢舞刀弄剑,是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货色,在她的心目中,儿子成天“叮叮咚咚”的用大量的时间去拨弄琴弦,让她觉得,如果这样下去,家里又要出一个“软蛋男人”了,本来她就觉得向戌太过文秀,什么泼皮、谈判、露脸的事,都得她亲自出马,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长大了再变得和他爸一样,一副怂样,所以,她就给教“射”和“御”的两位先生,比给其他的先生更多的钱,让他们给教出一个“体育强项”的学生来。

这玉呢,是一块好玉,可是一旦琢过了劲儿,可就有可能要“毁玉于一旦”了。

拿到了赏钱的两位师傅,来了一个“复合教学”,针对向郑不爱运动的特点,特别设计了一个“郊猎”课程:就是让这位大公子骑着他的爱驹“不日”,两位师傅也自带坐骑,加上随行6位护卫,一行8人一起跑到城外东郊的狩山,也是传统的秋猎场。

在那里,他们早已在事先准备好了一批已经被“加工制作”成了半伤残的小兔、小鹿、小野猪什么的基础级别猎物,由手下偷偷藏在了预定要经过的狩猎路上,只等着这位驾着马车奔来的向郑向大公子前来一展身手了。

教“御术”的师傅姓赵,单字一个怀,一路上紧紧跟随着向郑,生怕他不小心从马背上掉下来。

不过,这一开始,是很困难,向郑不太懂得如何与“不日”打交道,他看到赵怀,只是把马肚子轻轻一磕碰,他的马就走了,而他的“不日”,他使了很大的劲儿,双腿把马肚子一夹,又重重地夹了好几下,不管怎么使劲,可马就是不走,只顾低头吃草。

赵怀只好驱马向前,给向郑一边示范一边说:“向公子,你用劲过大,‘不日’仲不明你欲何往,因此佢哋唔知顶行去宾度;如果你俾佢知悉几时佢算啱咗,只须似吾这般,轻轻一触,配合缰绳所动,然后无需再做任何动作,佢自己就知顶行嚟嘎!你轻一点,俾心机同佢沟通,手执缰绳,足在下面同时轻磕一下,佢知自己啱咗,你就唔塞再多做任何动作,放轻松……眙下,咁就行嚟!系,系,就系咁样!”

原来是这样!越是用力,反而越驱使不动,没想到用最轻的操作,却能让这匹“不日”如此听话,向郑终于能让这匹小母马走起来了,感觉好兴奋,于是抓紧缰绳,随着马背的上下起伏,渐渐地找到了感觉,能和上她的节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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