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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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夏憋著氣,一屁股坐在羅漢床上的新涼蓆上,「咱們最近不是挺好的嗎?一起吃飯、也聊的來,沒吵架。怎麼丁巫一來,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採薇一怔,的確,自從她用一盤葡萄、一頓飯哄好汪大夏之後,兩人就和睦了,有時候某些氣氛和上一世對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沒有自宮的汪大夏活潑開朗,笑容明媚陽光,自宮後的汪大夏很少笑,偶爾笑的時候,眼底也總有陰霾。

重來一世,就是為了保護這份陽光,一旦失去就回不來了。

念及於此,魏採薇沒有把汪大夏從涼蓆上趕下來,說道:「是丁巫一來,你就變了,尖酸刻薄,欺負他是個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關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會死,他好容易來到京城,你還著急趕他走。倘若你的親人是他,我對他這般言語,你也一定惱了我。」

汪大夏的腦袋搖得像撥浪鼓似的,「怎麼可能,你幹什麼我都不會惱你的。」

沒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舊帳,魏採薇說道:「是誰那天說我傷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說話來著?這才過了幾天。」

幸虧汪大夏天生臉皮厚,說道:「就這一次,絕對沒下次了。」

汪大夏態度如此誠懇,魏採薇不好翻下去,說道:「好,我信你(個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親人,他父親以前是兵部尚書,我不好意思攀親叫他哥哥什麼的,所以我們是親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稱。我不求你把他當朋友看,只是請你你別總是擠兌他。」

魏採薇是個爽快的性子,能夠用話直接說清楚的,絕對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與丁巫的關係,是親人,是朋友,沒有男女之情。

「當真過了端午就走?」汪大夏問。

「那當然,陸大人的話誰敢不聽?」魏採薇說道:「何況他是個流放者,如果拒絕回到流放地,視同逃犯,可當場斬殺,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賴在京城啊。」

後天端午節,再後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說,丁巫只在這裡住上兩天三個晚上。

忍過兩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說道:「我是那種欺負弱者的人嘛。我著急要他走,是因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敵頗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沒有死成,估計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嚴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樣子了,我怕丁巫一來的消息,會讓這些人寢食難安坐不穩啊。」

「錦衣衛衙門是陸大人的地盤,水潑不進,但是丁巫在外頭啊,萬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豈不是會殃及你這隻池魚?我怕夜長夢多,丁巫在京城會連累你,所以著急要他回鐵嶺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為自己的機智鼓掌呢。

「你——」魏採薇哭笑不得,「你是賣蘿蔔的跟著鹽擔子走——閒(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亂想。是陸大人把他帶到京城來的,誰敢動他?」

魏採薇沒有往這方面想,因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對手,最終撥開烏雲見月明。

「因為我……關心你嘛。」汪大夏說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們之間……也有過命的交情了對不對?我關心你,把事情想複雜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還說:「後天端午節,我要在護城河賽龍舟,你們都要過來看。看完了別走,我帶著你們逛京城,這京城誰能比我會玩?保管你們玩的開心,高高興興的把丁巫送走。」

雖然魏採薇信誓旦旦說丁巫是親人和朋友,但汪大夏並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當朋友,但我心裡……不可說,說出來嚇你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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