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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莫顿单于听说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能当上如今匈奴的老大,经历比刘邦还要传奇呢。
之前刘邦能迅速讨平燕王臧荼,很大原因是莫顿没有出兵支援,不管是因为攻打大月氏还是遭遇了大雪灾,反正臧荼孤军作战,所以才能被刘邦一鼓荡平。
真要硬刚匈奴?还出动自己从未统帅过的三十万大军?刘执嘉确实为刘邦捏一把汗。
不听自己的鸣镝(响箭)号令者杀!
射死了自己的爱马、爱妻,最后经过如此残酷的条件反射训练,在和自己父亲头曼单于一起射猎时,率先对准父亲射出鸣镝、一举杀父夺权,这样冷酷嗜血却又赏罚分明的莫顿,得到了手下的忠心拥戴。
趁着楚汉相争,莫顿单于一统匈奴后,灭东胡、败月氏、并楼烦,甚至把秦时大将蒙恬所夺的匈奴故地也收复了,还侵夺土地到了朝那和肤施,加上之前对燕、代之地的侵扰,可以说从东北到西北,都对大汉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ps:朝那属秦之北地郡,今宁夏固原,为西边要地。肤施属秦之上郡,今陕西榆林地域,是北边要地。匈奴还“遂侵燕代”,则是入侵东北地域。可见匈奴从西、北、东部对汉边疆构成威胁。)
听说,如今莫顿的匈奴大军,总兵力也超过三十万!这仗真不好打的。
没办法,当年蒙恬被秦二世杀害,加上主力军队南下镇压项梁为首的天下反秦浪潮,边境的防御已经彻底空虚了。
看着眼前的沙盘,刘执嘉对匈奴的强势很是清楚,当然遗憾的是对匈奴内部的地理形势一无所知。
应该不会纯粹一望无际的平坦大草原吧?
让刘执嘉稍微感到安慰的是,刘邦这次出征,除了那些武将外,还带着谋臣陈平,以及那个穿着本色破衣服面见刘邦、成功劝说定都长安的娄敬——不,如今被赐姓刘,该叫刘敬了。
带刘敬去,据说是因为他虽然是齐人,但多年戍守西北边塞,和匈奴人打过交道,这点是刘邦的老部下不具备的。
有这样既忠心敢言、又确实能出谋献策的人,想来刘邦不会出什么大错吧?
快两个月了,刘邦还没有回来。
“太上皇,您看这是什么?”
随侍的宦官忱小心地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用随身绢巾擦干净后,高兴地拿给刘执嘉看。
刘执嘉刚走到树下,好几只鸟都被惊飞走了,这应该是刚才被惊飞的鸟儿嘴里掉下来的。
“啊,这是鸡爪树果,很甜的。怪不得这些鸟儿都停在树上,我们到树下了才肯飞去。你也尝尝。”
刘执嘉将被鸟儿啄烂的一头掐掉,再一分为二,一半给忱,一半塞进嘴里慢慢抿着。没办法,牙齿都掉光了,记忆力很脆甜的这东西,现在都咬不动了。
“鸡爪树?还真的像呢!不过,我们本地都叫它‘甜半夜’,因为这东西非常甜,很好吃的。”
忱恭敬地俯身接过,却没有像刘执嘉一样全吞进去,而是亮出自己雪白的门齿,轻而小心地切了一半进去,再用舌尖贪馋地品着,一脸满足。
忱和刘执嘉已经相伴快半年了,是刘执嘉在审食其和赵功都正式离开自己后,观察选定的一个忠厚老实的宦官。
忱快四十了,没想到能被选上服侍太上皇,身份待遇骤然提高不少,很是受宠若惊,所以服侍起来很是尽心尽力。
“甜半夜?这名字好啊。”刘执嘉终于抿烂了外皮,尝到了久违的熟悉滋味,点头对忱笑道。
看来这种枳椇zhi ju树的历史很悠久呢。
在刘执嘉前世的记忆里,这种树叫拐枣树,就是因为果实七弯八拐的,像人变形了的手指头。所以实在说不上好看,但这难看的外表下确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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