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6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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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就想哭。

以为过了一辈子不会再为这样的事儿生气,可是原来悲伤从来都没消失过。

“我只是不明白,为啥后来又生了闺女,就不送人了,为啥六个孩子,就把我一人送人呢?”低声呢喃着,她只觉得心里头像烧了一把火,把她的心烧成灰黑灰黑的,可那灰烬里,却居然还藏着一丝希望:这辈子我不再像上辈子一样那么死倔,爹娘会不会重新要她?

她不再问为啥就把她送人了,也不去抱怨痛恨,她会乖乖地去洗脸洗脸,也不再往弟弟书包里塞赖蛤蟆,是不是她就能够回去?

其实她一直在试图理解。

娘一辈子生了八个孩子,只活了六个。在她之前,大哥银河刚刚夭折,听说那是个又聪明又乖巧的孩子,得了痢疾,大夏天的病得都爬不起炕,娘打着扇子赶苍蝇,他却说“娘,别赶了,就找块布盖我脸上就行,你太累了……”

娘说她那时候眼泪当时就下来了,心里想着这话太不吉利。果然过了不到一星期,银河就走了。

都说是孩子的名起得太大了,老天爷才要收回去。等到生下一对龙凤胎,就取了乡土的名,儿子小名叫二狗,女孩叫二娣。

后来这个成了大哥的二狗叫了温佑安,可女孩却始终都只是二娣——不过才两周大,温二娣就因为亲娘的奶水不足,被抱到乡下送了人。

一直长到十四,才头一回见到亲娘。而那时候,她已经又有了一个妹妹、一个弟弟。

五个孩子,她是唯一一个送人的,为啥呢?就是家里再困难,可到底不是还养活了五个孩子吗?为啥就不能把她也接回来呢?

就因为这个,李留弟怨了一辈子,娘死时她问“为啥把我送人”;爹死时,她在灵堂上冲着尸体狠狠啐了一大口唾沫;再后来年纪大了见了弟弟妹妹,她也总是说“可不是把你们给人啦,要是我像你们似的留在城里,谁说我就不能出息呢?”

上辈子,她恨啊怨啊就那么过了一辈子,可是现在却禁不住想:要是她不再像上辈子一样,是不是她也可以过不一样的生活?

“我会回家的,很快就能回家……”低语着,李留弟抹了抹眼睛,转头看周志勋:“不是得请我吃饭?”

周志勋直掀眉毛,看李留弟嘴角微微翘着,好像并不因为刚才没追上亲爹而难过了,才算是放了心,可嘴上却是冷哼:“就知道吃,你猪啊!?”

李留弟啐了声,跟在周志勋后头慢慢挪步子。

这年头要吃饭,不是随便哪个道边就有饭店的,那路边摊,后来说的大排档什么的更是没有。

现在的饭店那都是国营的,像是现在她们站的人民饭店,那就是国营饭店。

门上挂着两个红幌,在后世已经很少挂幌的了,但在现在这个年代,饭店挂幌那是必备。

红幌,就代表它是汉民饭店,卖猪肉。要是挂了蓝色的幌,那就是清真饭店,只卖牛羊肉,你要是进去点猪肉的菜,那就是在骂人,要挨骂的。

这个幌也是有讲究的,上面的白塑料花,那是说馒头,中间的红圈像盘子的是说包子,下面的红穗就是面条,这三样基本就是东北的主食。

人民饭店挂两个红幌,那就是说它是基本小饭店,要是挂一个,那就是小吃铺,挂到四个那就算大饭店了,要是敢挂八个幌那就和后世的星级饭店一个样了。不过,在尔河,还真没哪家挂八个幌的。

就是最大的国营饭店第一饭店也只是挂四个幌,那已经算是尔河数一数二的大饭店了,李留弟上辈子就没进去过。

第三十四章 七十年代的餐饮业

一进门,也没人迎过来带位啥的,正抹桌子的一个穿白褂子的女服务员抬起头,麻搭了他们一眼,爱搭不稀理的,扭身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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