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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吃得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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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敌营烧了,充当坐标。”

“两司各出一局人马直接走大路拔营,其他部以旗为基础,不要距离太远,对贼寇追击,尽可能杀伤敌寇,盯着主力打!”

“注意军阵,保全自己与队友,天亮时统一回主路,与两局人马汇合!”

一众人领命。

相较于贼寇,西安营的将士吃的相对较好,夜盲症的情况也会小一些。

而且江越特地把开战时间选择在后半夜,一方面是因为这个时候即将出现微光,方便作战,减少被埋伏的可能。

另一方面则是回复过精神的西安营将士可以直接拔营,尽可能不妨碍追击。

让这些人携带火炮先走,总比江越等人带着火炮追击

现在流寇已乱,胆子已经吓破,追杀即屠杀,江越不想放弃机会。

这样的情况在西安营训练时就有过练习,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人员开始密集移动,火枪的声音不断在林间响起,前面的人疯狂逃窜,后面的人死命追赶。

流贼们不是没想过回头与江越等人再战。

但崩溃是一种恶习,古代军事便是如此,溃败是止不住的。

就算这群人的首领再有怒气,也只能跟着一众人逃亡。

接近两个时辰的追击,效果并不是很好。

原因很简单。

这帮贼寇很快就丢到了手里所有能扔的东西,身上的战甲都随手丢弃在路边。

负重低,逃亡起来自然方便。

而且就往林间穿梭,追的哪有跑的方向清晰。

负重不同,哪怕西安营的士卒们在过去吃的饱,体力养的足,依旧免不了慢慢被拉开距离。

天亮时分,一众人终于退去,离开山林间,回到大路上与车队汇合。

这一战,江越直接将面前流贼打散,死亡者不计其数,丢盔卸甲。

不能用的东西都已经被江越烧干净,粮食和兵器则被带到自家的轴重营中。

然后,继续追。

对方逃亡的方向很明确,这是江越遇到的第一伙贼寇,也是现阶段他唯一的敌人。

不管是找机会俘虏对方,还是杀光他们以证军功,这都是现阶段江越唯一能做的事。

…………

霍家屯。

山林间,一少年手持猎弓,一箭朝着一片树林间射去。

箭进丛中,一抹鲜血很快流出。

少年大喜,钻入丛中,很快拿出一只兔子。

身后另一少年走来,眼神中充斥着羡慕:“三娃,你抓到兔子了!”

三娃一手拿着兔子,一边摸着后脑勺,笑道:“运气好,运气好。”

多年灾荒,灾民们早就进山搜过粮食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山被吃空了。

猎人这个职业在如今的秦地已经相当稀少,山里既然已经混不到饭吃,成年人自然不会再把时间浪费在其中。

唯有三娃这样的少童,在做不了重农活的情况下,才会把打猎充作自己的一项事业,徘徊在早已空荡的山林间。

三娃的目光死死盯着面前的兔子。

他想到了前些日子找到小溪,勉强做水利开荒的阿爹。

想到了已经好几个日夜没有好好休息,只为早日盼得一点收成的娘。

还想到刚刚和姐夫一起回来,怀有身孕的姐姐。

今晚有兔子吃,他们一定很高兴!

身后少年虽然羡慕,但也不至于做什么下三滥的事情。

他只是看了看头顶的阴天,对三娃道:“回去吧,天要黑了。”

“嗯。”

三娃果断点头,背上弓,拎着兔子便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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