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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聚气凝神。要是被沿途的异象吓到,坏了道心,那就前功尽弃了。
安僮不知底细,也没有功法,全凭一股子气,以九死一生的信念朝前走。一开始,出奇的顺利,别说树木、野藤、杂草、石头,就连大一点的坑都没有碰到。
走了约半个时辰,麻烦终于出现了,一股腥躁气迎面扑来。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黑暗中出现两个移动的亮点。到了近前,安僮才看清,这是妖兽的眼睛,足足有灯笼那般大!
“走开!”
安僮没有后退一步,举起竹棍,棍尖对着野兽。
这是一头异兽,名叫锦豹,高七尺、长一丈五、尾长九尺,一身皮毛闪闪发光。
台风暗自佩服,这小子有种。
其实台风想差了。安僮的父亲生前是猎户,曾不止一次跟儿子说过,迎面遇上猛兽,千万不要慌。首选方法就是上树,其次虚张声势,与猛兽对峙,让畜生以为这个猎物不好惹。至于有没有效果,一看祖上功德,二看自己平时香火烧得勤不勤,第三最重要,那就是运气。要是遇上十天没开荤的畜生,前面的话,当说书的没讲!
最不能做的,就是跑。野狼能不休不止追上一天,老虎一跃就是三丈远。山里跑得最快的猎人,十息之内被搞定。
见猛兽没有退怯的意思,安僮把心一横,上前一大步,竹棍往地上砸,嘴里不停吼叫:“喔……,滚开……,老子不怕……,杀……。”
豹子张开大嘴,比划半天,眼前的猎物太凶、肉又少,性价比不高,放弃了。
安僮顿时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地上。刚才叫得太凶,这时连呼吸都带着沙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