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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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外出打工养活他。

当然,沈嘉不是自己不会赚钱,只是忙着考试腾不出时间而已,而这三天的房费是他当了一块玉佩换来的钱,要不是知道自己一定能高中,他可不敢这么干。

什么时辰了?

卯时了。

还早啊,我再睡会儿吧?沈嘉求饶地看着书童,才五点就把他叫起来,太没人性了。

别,您今儿可是要当探花郎的人,等会儿踏马游街,全长安的人都看着您,不打扮怎么行?

沈嘉皱着眉问他:你别乌鸦嘴,谁说我会是探花郎?少爷我堂堂会试第一不能是状元郎吗?

书童指了指他的脸,又指了指隔壁的位置,这三天会住在金榜题名楼的基本都是参加殿试的学子,之前落榜的早搬出去了,免得被人嘲笑,而本届最热门的一甲人选正好住在相连的三间房里,何彦早看过了,另外两位老的老,丑的丑,皇帝除非眼睛瞎了,才会点他俩做探花郎。

沈嘉其实并不确定自己能得几名,殿试那天正好有紧急军报,皇帝忙的连出题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监考了,他压根没见到皇帝老爷,也许他老人家没看到脸不会瞎安排呢?

比起做探花,当然是状元更有面子,沈嘉会试排第一,还是有望争取状元及第的。

何彦打开箱笼,取出几件保管的很好的丝绸锦衣,这几件是从家里带来的,一路上沈嘉都没穿过一次,专门留着重要日子穿的。

今天可是大日子,当然要挑出最好看的一件,可惜最好的那件上回殿试就穿过了,于是何彦在比划了半个时辰后终于选出了一件天青色的直缀,布料上绣着金色暗纹,看着贵气又庄重,上身还特别显得肤白,何彦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帮沈嘉梳头发。

沈嘉今年刚好满二十,过完今年中秋就能戴冠了,因此何彦给他梳了个丸子头,插上玉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优质青年。

何彦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他喜欢打扮自家少爷,看着他光鲜亮丽地出门,承受路人各种惊叹惊艳的目光,他会有种与有荣焉之感。

沈嘉对这些事向来不上心,只要别给他涂脂抹粉就好,他处的这个朝代虽然不是魏晋时期,经济水平大约与唐宋相当,但不少学子还是以白为美,出门喜欢在脸上刷一层厚厚的粉,看着就让人倒胃口。

等弄好这些,外头天也亮了,沈嘉白了书童一眼,问他:早餐吃什么?

何彦朝外头喊了一句,很快就有店小二端着丰盛的早餐进来,因为今天殿试出结果,作为一甲热门人选,沈嘉得到了掌柜最高级别的待遇,一天三餐有酒有肉,每天热水无限量供应,想听个小曲儿也可以随叫随到,如果是有某方面的需求,掌柜也可以帮忙安排。

沈嘉要不是洁身自好惯了,差点就学隔壁的老头天天换不同美人侍寝,把好好的客栈搞得跟妓院似的,也不嫌掉价。

沈嘉随便吃了点东西,酒水是肯定不能碰的,等会儿进宫谢恩,万一熏到皇帝了怎么办?

吃完早饭,外头已经热闹起来了,这个时辰,每个期待着放榜的学子都开始坐立不安,不少人都派了贴身小厮去皇城门外等着,想第一时间看到贴出来的皇榜。

少爷,您怎么不紧张?何彦一边替沈嘉抚平袖口上的褶皱,一边问道,还是微凉的天气,他已经出了一脑门汗。

紧张什么呢?我殿试策论自认为写的还不错,就算没能进一甲,二甲我也可以的,总之能当官就行,将来的事情谁知道呢?

沈嘉穿越到这个世界时原身已经八岁了,出生在蜀州乡绅之家,在当地小有名望,可惜一场风寒要了那男孩的性命,便宜了沈嘉这孤魂野鬼。

自八岁起,他就开始勤奋读书,以考科举为目标,拜名师,琴棋书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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