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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阳光之南1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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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卡斯特地貌,视野所致皆是石峰林立,脚下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坠入深深的溶洞中。

因为南方丰沛的降雨和地下水经年累月的渗透腐蚀,导致了这一奇特的地形。任何人孤身在这里都会感觉沮丧,但詹姆斯除外。

他告别妻儿,孤身越过精灵族的耳语之森,前来阳光之南寻找突破强者桎梏的契机已经一个月了。

但他整整花费十七天才走出了森林。

这是一趟十分糟糕的经历。

在旅程里有好几只伪装得很好的独角森蟒差点一口吞了他。

有铺天盖地冲着他爬过来的大如拳头的红色蚂蚁,只因为他一个不小心踩到微微坟起的草地。

还有一次在小溪边洗去一身疲惫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小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携带了一只硕大的吸血虫,它的身体已经肿得两根手指那样粗。

当然,詹姆斯很仁慈的用信仰的方式,在火堆中净化了它。

如此让人心情变得糟糕的事情还有很多,咬一口痒上好几天蚊子或者一口就致命的蜘蛛.....好吧,就让这些不好的记忆都留在可恶森林吧。

这里虽然荒凉,但能惬意晒太阳的感觉真好。

不像那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就连无孔不入的阳光都无法将恩泽普及。

走出耳语之森的詹姆斯,完全没有形象的大字型躺在岩石上,眯着眼睛感慨。

他身上带的小包裹里面已经快空了。

盐巴最多只能撑十天,伤疮药只够用两次,至于备用的衣服早就各种意外中破损撕裂了。还好,背上的两把直刀还在,腰间上的长匕首依然锋利。

南方的阳光,即使是在暮冬时节也很强烈。

这时候如果有一点微风拂过,就会让晒太阳的人儿感恩上苍的仁慈。

但是詹姆斯却不领情,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迅速的拔出了双直刀。

他特地挑了个下风口晒太阳,每一阵清风的来访,都能分辨出是阳光的芬芳还是危险的来临。比如这阵风掺杂了一些别样的气味,凶兽的味道。

詹姆斯从十七岁成为高级战士以后,走南闯北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奇离古怪的事情和物种,但是他真没有见过高达两米的猫。

在他的脑海里,猫是一种没有威胁的动物。

无论是长着尖锐獠牙的野猫,还是被剪去爪子抱在贵族小姐怀里的家猫,只要一颗小石头都可以送入死神的怀抱。

而眼前的这只,显然不在常理之内。

这是一只岩斑猞,花白相间的毛皮让它和岩石融合在一起,集善伪装。

如果不是刚好一阵风带来了它的气味,詹姆斯还真发现不了匍匐前进的它。

詹姆斯暗道了声侥幸,做好了搏杀的准备。

也许是被猎物发现了的关系,岩斑猞站了起来。

它的尾巴很短,四肢粗长而矫健,头顶上耸立着两只耳朵,尾端有如钢针般尖锐的黑色簇毛。两颗獠牙很苍白,几乎和詹姆斯的手掌一样长。

阳光之南在精灵族口中的称呼是“遗弃之地”,寓意着这里拥有太多危险,不适合亚人族与人族生存。

不过,眼前这只岩斑猞对于詹姆斯而言,还谈不上危险。

虽然它的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快如闪电的速度,每一次发起进攻,在詹姆斯的眼里都只是一道灰白色的光影,但詹姆斯每一次都能横刀将它逼退。

两者的实力并不在一个层级上。

这只岩斑猞长得很唬人,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战士巅峰境界,对詹姆斯的威胁不大。

所以,带着好奇心理的他一直都有所保留。

毕竟他还要走向更南、更远的地方,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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