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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生活(一)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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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山梁,罗杰进入埃姆镇的时候,太阳都已经落山了。

背着大包裹走了一整天,罗杰的两条腿都有些发软了。只有这个时候他才真正产生了一些刻苦学习魔法的冲动——成为高级魔法师就可以尝试学习飞行术了。

虽然电系的飞行术远不及风系的高效,但是遇到难走的路就飞一飞,还是非常惬意的。

好不容易挨到杰尔曼,罗杰准备随便洗把脸就去睡了,却在自家房门口看到两个他不怎么待见的人。一个是安德烈·肯特,那个在“第八天”穿得一本正经的贵族子弟。另外一个,罗杰只知道他叫巴歇尔,但是不清楚姓氏。

巴歇尔是个很独特的人。

他沉默寡言,手上的功夫却不俗,擅长使一柄狭刀。说他独特是因为,在混迹于埃姆镇的流氓圈子里,巴歇尔是最有性格的。同样的佣金,敲闷棍的差事不接,坑蒙拐骗的差事不接,偷鸡摸狗的差事不接……他只接打架斗殴类型的工作,并且从不考虑善后,管杀不管埋的典型。

每次打完架,他总是把沾血的狭刀在某个倒霉蛋的身上抹一抹,然后刀锋入鞘,双手抱胸,一脸无敌寂寞的样子孤零零地走开,不管地上躺着呻吟的是对方还是自己人……

鉴于巴歇尔的这种欠抽的做派,人送外号“方砖脸”。不仅仅说他一张脸整天板的跟块方砖似的(他的脸确实也挺方),还说明大家(不论敌友)都想用方砖抽他的那张脸。

不过有几年了,方砖脸仍旧抱着他的狭刀寂寥无敌地走来走去,脸上没有真的挨过方砖,说明他手上确实有两把刷子。

想当年,跟着恩岚一起闹事儿的时候,在众人的挑唆下,罗杰和海洛都跟他交过手。尽管两个人都赢了,但是看着方砖脸一脑门的无所谓,他俩也知道,如果真的以命相搏的话,方砖脸的赢面肯定更大一些。

看他动手砍人的狠辣劲儿,想必是不在乎这种竞技场上过家家般的虚名……

看见罗杰走来,安德烈一脸的笑容,巴歇尔则是一脸的欠抽。罗杰对这两个人都不怎么感兴趣,但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就很有些说道了。

仔细盯了巴歇尔两眼,发现他怀中抱着的狭刀已经不是他惯常使用的那柄了。如今的这个显得更精致一些,略略出鞘的刀刃上萦绕着几缕绿色和紫色的光芒。进修过法阵学的罗杰认的出,那是“破魔”和“湮甲”两种属性的永久性附魔。

一个永久附魔就不便宜了,这种能够叠加两个的,可不是几十金币能拿下来的。手笔够大也够重,就是不知道巴歇尔能不能用他的方砖脸接下来……

看起来,安德烈为了当个埃姆镇的“孩子王”,还真下了血本……

“吆,两位,这么巧啊!”罗杰凑上去,把包裹往地上一扔,“热情”地打招呼道,像对待朋友似的。

只要没彻底翻脸,什么人都可以被罗杰当朋友对待。

巴歇尔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冷着一张脸,抱着狭刀站在一旁边不言不语,尽职尽责地充当着侍卫。安德烈则笑着迎上罗杰,略一施礼道:“却非巧合,在下特意为学长送请柬而来。”

“请柬?干什么的请柬?”罗杰诧异得很。他活了二十年出头,还真没人给他正儿八经地送过请柬,最文雅的方式也不过是在邮箱里边塞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便条……

“传递信息用吼的不行?用的着费那么大劲么?”这是罗杰所在流氓圈的普遍看法。

丝毫没有在意罗杰的态度,安德烈的举止做派真是没得挑,他从背囊取出一张淡绿色的精致请柬,郑重其事地“献给”罗杰,让罗杰觉得,自己不用上两只手去接都不好意思。

“吃个饭嘛,这么大阵仗……”罗杰接过请柬,扫了一眼,嘴里边嘟囔了一声。

对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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