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专里,刘珂就是级花。她的名声都传去隔壁工大医学系了。
医学系是阴盛阳衰的重灾区,还都是些头发稀疏、木头木脑的男生,单身率特高。
医专和隔壁大学医学系一起去医院实习,有个男生,学临床学的,大三。对刘珂一见钟情,实习结束,他就开始追求刘珂。他只要一得空,就跑来给刘珂送奶茶、零食,帮她打水、买感冒药,殷勤得不行。
戏剧性的是,张莱也喜欢上了他。当然,直到他们在一起,又分手,她也没告诉过任何人。
他们在一起半年多,刘珂也带他见过父母。他母亲是个势利眼,嫌她家条件不好,百般阻挠,后来就黄了。
虽是他提出的分手,可他比被甩的刘珂还要死要活。
听他朋友说,请了两天假,在上课时也心不在焉,被老师批评了好几次。中午吃饭也没食欲,塞几块饼干了事。
这是把心、魂都丢刘珂那儿了。
张莱不忍心见喜欢的男生难受,劝刘珂。
她说:“既然都分了,再在一起,如果无法厮守,也是给双方增添痛苦。”
张莱说:“也许可以争取一下呢?”
刘珂摇摇头,“他妈妈的态度你又不是不知道,算了吧。”
张莱知道,刘珂是个很理智的人。从小到大都是。哪像她,莽莽撞撞的,不知在无意中闯了多少祸、犯了多少错。连爱上一个人,也是直直的,没一点缓冲。
她见刘珂以前写过一句话:痴人才信永垂不朽。张莱不懂,“痴人”是指她吗?她憧憬爱情,也信地老天荒。
渐渐地,那男生也从失恋的苦痛中走出来了,没过多久,又找了个新女友,长得没刘珂好看。这些是刘珂听张莱说的,也才知道,原来张莱暗恋过他那么久。
其实,她没太大感觉。他虽是她的初恋,但她说不上多爱他,两人关系也仅止于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