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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是我这只笨蛋小恐龙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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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族帮树族除去病枝,感激使它想长出眼睛,记住恩人的面容。

林星宇在巨龙酣睡之所读书,都是些残缺的史料。

项家建立了根据地,霉龟选的地方符合“金角银边草肚皮”的定理,只需要一面对敌。

山地文明跟谷地之间之间的隔阂、战争持续了数万年,谷地的组织能力与山地的天然屏障与农耕、游牧类似。

这处山洞兼具山地与谷地的特性,就像是个蚁穴。

由于林星宇打出了旗号,众多曦徕少年蜂拥而至,这种毫无胜算的热血,让这些愚昧的少年看起来是那么得可爱,也少了许多尔虞我诈。

你想功成名就去刘公那啊!

若非想为自己的理想陪葬,谁陪霸王马上冲锋啊?

拜托,副本死了不计入,为什么要去刘公那边基建?不累吗?

巨龙这边是今朝有酒今朝醉,那边则是:

“哥,听说前两天村里丢了俩人。”

“是吗?今天卖的肉不错。”

相比之下来霸王这的玩家就少很多了,这场游戏对他们而言,算得上性命攸关。

再者,没有历史沉淀,它们为什么要去失败者那里挣扎啊?

霸王的主义也没有引得底层虾仁的认可。

让我做贵族的奴隶?

拜托,这么小的国家,一点自豪感都没有好吧!

“卧槽?树哥咋回事啊?刘公这边从龙之功唾手可得,去做反贼?”

“鬼知道呀,看那面具,估计是版本加持。”

“好气啊!本来就是版本之子了,又吃版本红利!”

“人比人气死人哦!”

霸王这边就简单粗暴多了:“大王,今天去揍谁?”

老子最多就活五年!

你跟我逼逼什么东西?

有酒有肉有兄弟!

是没希望,但黑洞文明的诅咒压抑了这么多年,它们也想放纵一回。

林星宇手握长枪,因为巨龙,他跟霸王也算熟悉,因此学到了不少技艺。

“多谢兄弟!”

霸王清楚宫徎与枰戥之间的矛盾,但一码归一码,浪漫的少年壮怀激烈。

“哈哈哈哈!走,草上跑一遭!”

“好!”林星宇明白,为何有人愿意陪他去听四面楚歌声。

他不适合这个复杂的世界,就如刘公与韩信,终究还是败于吕后。

红尘就是这么变成人间,最后,一点可爱都没有留下。

尊重人性才有未来,所以我身上才有那么多窟窿,谁叫我在黑夜里该死的浪漫,叫他们眼馋我通红的心脏。

“大哥,我会等你的。”

“等我什么?”少年侧过身来,见林星宇那赤诚的目光。

“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我要回去,死在那里。”

“哈哈哈哈哈!那我便随你,去漠北,去南蛮,去东海,进西荒!”

“幼稚。”林星宇含笑,一杆长枪,一张面具。

是要天真得,就跟巨龙一样。

“他们好勇敢啊。”

“是呀,他们怕地主,以至于不惧怕死亡,哪怕那是资本家给的一线生机,他们在攀登的路上,手持小刀。”

“大哥,你说,还有咆哮大山岗嘛。”

“这辈子,我们不就相遇了吗。”

霸王性子缓和,目光清澈。

是呀。

我们相遇了。

轮回了那么久,我们相遇了。

还好还好!赶上了总章!

林星宇熬过来了,从序列之门开始的版本之子,到后面紧锁房门的直播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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