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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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一個年輕貌美,富有魅力的年輕女性來說,在花信之年被迫嫁給這麼一個鬢髮灰白,滿面皺紋的鰥夫簡直就是一種折磨,所以就算是隆格維爾夫人的風流韻事甚至從明斯特(明斯特是德國北萊茵威斯伐倫州北部的城市,也是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的簽訂處,當時隆格維爾公爵被馬扎然任命為首席特使)傳到了巴黎與聖日耳曼昂萊,隆格維爾公爵也寬容地原諒了她,並不為她的不貞節而憤怒。

這裡我們就要提到另一個人,他就是弗朗索瓦·德·拉羅什富科,這位公爵先生今年不過三十九歲,風度翩翩,溫文爾雅,又是法蘭西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的後裔,他的父親很受黎塞留主教先生的看重,因而在1622年,拉羅什富科伯爵領地被晉升為公爵領地,弗朗索瓦也因此一躍成為公爵的繼承人。六年後,他來到巴黎,成為了謝福斯公爵夫人的愛人,甚至參與了反黎塞留的陰謀活動,為此他曾經被投入監牢與流放。

如今他又來到了孔代親王的姐姐隆格維爾公爵夫人身邊,聲稱愛上了這位夫人,為了博得她的心,為了讓她高興,他馬上站到了孔代親王這邊,以普瓦圖高官的身份(繼承於他父親)為這位親王效力。

現在宮廷里的人對他一般有兩種看法,一種多半出自於女人,她們認為這位公爵先生委實多情,只是相比起他的愛情,他的愛人們顯然更看中權勢與地位,她們並不愛他,只是利用他,這種說法令得這位公爵先生越發的可憐可愛;但另一種,也就是男人的看法(女人們的想法令他們嗤之以鼻),他們認為,拉羅什富科公爵事實上就是一個野心勃勃的小人,他可以說是利用女人和教士爬上高位的典範,具體的看看謝福斯公爵夫人就知道了,當初拉羅什富科公爵作為宮廷里的新貴,並沒有多少攀附權貴的門路,相對的,謝福斯公爵夫人先是與路易十三的首席大臣呂伊納結了婚,又成為了路易十三王后安妮的宮廷總管,呂伊納去世之後又與頗有勢力的謝福斯公爵克洛德結了婚——可以說,那幾年這位夫人炙手可熱,而她又足足大了拉羅什富科公爵十幾歲,要說他們之間有什麼真摯的愛情,誰也不會信,但就是這位夫人,把拉羅什富科公爵帶到了國王和親王眼前,讓他得以在宮廷中占據一個很不錯的位置。

若不是後來謝福斯公爵夫人與黎塞留主教先生產生了矛盾,這位先生只怕還能繼續飛黃騰達下去,之後他被囚禁與流放,人們都以為他完蛋了,誰知道他竟然又成為了隆格維爾夫人的愛人,堂而皇之地回到了巴黎。

讓路易來看,這位公爵先生能夠先後迷惑住兩個權勢赫赫的夫人,同時又不至於被嫉妒的丈夫或是情敵報復,確實是有原因的——這位先生大概是他所見過最為漂亮的男性,甚至沒有之一。他有著蓬鬆的金褐色鬈髮,向著兩側分開,額頭中央有著一個被無數女性所渴望的精緻的尖兒,眼睛是極其深邃的暗藍色,就像是秋季的湖面,嘴唇豐厚,呈現出一種格外潤澤的淺玫瑰色,讓人見了就想要吻上去。

而且除了無可挑剔的皮囊之外,他沉靜的氣質也成為了不容人們忽視的特徵。另外,就國王剛才所看到的,他一連奪取了兩個刺客的性命,俘獲了一個,這可是一項了不得的功績,所以在勇武上,他也沒有什麼可指責的。

還有讓國王驚訝的是,拉羅什富科公爵應該有三十八歲,但看起來,他比孔代親王更年輕,要說孔代親王比他更多地遭到了嚴酷的對待也不對,因為他十六歲就在軍隊裡任職,孔代親王至少是在十八歲才成為軍官的。

拉羅什富科公爵正是刺殺時伴隨在孔代親王身邊的人之一,只是不知道他和隆格維爾親王是一起被召喚的呢,還是偶爾遇見,如果是前者,路易真要稱讚孔代親王一聲心大,不過他很快就不在糾結於此了,因為隆格維爾夫人來了。

馬車一停下,這位夫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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