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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於笑再次打斷余芳的話,「我爸另外有每個月五塊錢的補貼,這個補貼是補貼給我的,補貼到我十八歲,也就是還有兩年,一共一百二十塊,我下鄉了,這些錢領取不方便,你們要一次性給我,五十安撫金加上五百房子的錢加上一百二十補貼,一共六百七十塊,你們都要給我。這些年,那房子出租的錢,加上前幾年每個月五塊錢的補貼,我就不問你們拿了,好歹你也給我爸留下了我這個骨血。第四,我下鄉的名字已經報上去了,你們把我的戶口遷移回來,我要遷移到我爸的戶口本上,還有我爸的烈士證都給我,如果你們不答應,我就去革命委員會舉報你們,反正我是烈士遺孤,我爸只有我一個女兒,我享有不下鄉的待遇。」
「於笑你敢,你敢這樣做,我……」
「媽,我差點被車撞死,我已經想明白了,我是死了爸的人,我本來就不應該和張家湊在一起。我相信我去舉報的話,媽你在學校會待不下去,張賀在廠里也待不下去了。畢竟這樣的事情傳開了,你們都沒有面子。而現在局勢緊張,不管是學校還是工廠,誰都想空個位置出來給認識的人,我想學校和廠里很樂意受理我的舉報,我實名舉報。」於笑道。
余芳氣的臉都鐵青了,她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她怎麼都沒有想到這個不聲不響的女兒,能說出這些話。
「媽,我爸的那套房子,我只要500塊還是虧的,虧的地方就當補償給我弟弟了,張賀只有一套房子,那套房子肯定留給他的大兒子的,而你們生的兒子將來也要房子,我爸那套剛好可以給他,難道你們打的不是這個主意嗎?拿前夫的房子給和姘頭生的孩子住,你的臉皮厚不厚?」於笑又道。是的,余芳和張賀結婚之後,還生了一個兒子。
於父是個軍人,經常不在家,張賀和余芳是初中同學,其實兩人早就有一腿了,只是這件事沒有人知道。當然,於笑是讀者,所以才知道這些事情的。
余芳喘著氣,雙眼充血似的看著於笑。她沒有想過眼前的姑娘已經不是她女兒了,她想的是大概他們是把女兒逼急了。
「媽,你跟張賀好好談談吧,明天的這個時候我要看到錢,我會在革命委員會門口等著你,至於現在我要去農村里看我爺爺奶奶。」於笑說著,就起床往門口走了。她的腦袋裡還包著紗布,看上去有些狼狽和可怕。
「於笑……於笑……」余芳追上去拉住她,「你跟我回去,不要鬧了。」
於笑推開她:「我沒有鬧,你鬆開手,你不鬆開的話我下鄉那天也能當著大家的面舉報你們。甚至到了鄉下,我都可以給我爺爺奶奶寫信,把房子的事情告訴他們,再給部隊裡寫信,把你和張賀虧待我的事情告訴他們,作為烈士遺孤,部隊會為我拿回我應有的一切,我爸的戰友也會幫忙的,到時候你們要給的,可不就是六百七十塊錢了。」於笑又左右看了看,「媽,現在有不少人看著我們呢,你要我說的再大聲一點嗎?」
余芳一見過路的人,不自覺的鬆開了手。但是,她的神情滿是憤怒,那兇狠的樣子像是要把於笑吃了似的。
於笑並不怕她:「媽,你別這樣看著我,我是死過一回的人,可惜老天有眼睛,並沒有把我撞死。死過一回了,我現在不想讓自己受委屈了,再受一點委屈,我就魚死網破。」說著,她大搖大擺的離開了醫院。
余芳沒有跟上去,她倒是想跟上去,但是被護士拉住了,這死丫頭的住院費還沒結呢。而等她出去,那死丫頭已經不見了。
於笑走在大街上,這會兒是1968年,十年困難期剛剛開始,就算原主是烈士的女兒,下鄉的名字一旦報上去了,也沒有迴轉的餘地。
於笑生前是個富二代,所為富二代,就是吃喝玩樂全在行,生活家務全不行,這下她要下鄉了,這日子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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