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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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人們一邊帶領他們參觀了工作的土窯,還有正在堆起來的水泥房。

不過,因為吉姆他們來的比較晚,這麼一圈轉完,天已經徹底黑了。

往常在冬泉城,他們這會兒就差不多要休息了,但是亞特蘭斯卻完全不一樣。

大食堂裡面燭火通明,人來人往,還是一片熱鬧景象。

「好了今天還是我請客,不過明天開始你拿了工資,就要自己付了。」小水很客氣地幫著吉姆一家付了錢,又囑咐道,「吃得快一點,吃完就去隔壁房間等著,可以聽故事。」

吉姆困惑臉:「聽故事?」

小水拿了空盤子,顯然很著急:「是啊,去晚了你就沒有好位置了!如果離希爾領主太遠,你會聽不清的。」

吉姆雖然依然沒聽明白,但看到對方這麼著急,他也情不自禁地跟著急了起來,巴不得早點吃完飯就去「占座」。

但這份急迫在他看到菜品的那一剎那,瞬間消失無蹤。

這飯菜,也太豐盛了吧!

怪不得白天矮人們都那麼嫌棄他們喝的粥!

吉姆眼睛都要挑花了,幸好他們一家三口可以湊在一塊兒吃,這樣一共就能嘗到十二個菜。

但食堂現在開發出來的菜色實在太多了,就算拼一塊兒,吉姆一家居然還有幾個菜沒能嘗到,簡直是太遺憾了。

不過,因為冬泉城以打獵為主,吉姆對於肉食的需求比較一般,他反而更加期待那些脆生生的新鮮蔬菜——有了大棚,亞特蘭斯已經可以吃到反季節的綠色蔬菜了!

吉姆還特意把一個肉菜換成了一個素菜,還是矮人小水勸阻了他。

「你可以試試那個糖醋肋排,可好吃了。」小水吸溜著口水道,「辛虧咱到的早,晚一點,這道菜一定就賣完了。」

吉姆看著小水值的那道菜,顏色倒是挺漂亮的,看起來烏黑有亮澤,只是他實在不愛吃肉。

也不是天生不喜歡,就是在冬泉城吃多了,就覺得有點膩。

而且他內心裡覺得,這個肉還帶著骨頭,如果是在冬泉城,都是被人嫌棄的下腳料,能好吃到哪裡去?

更何況,亞特蘭斯做肉的手藝一定比不上冬泉城——他們那兒制肉手藝可是碾壓斯諾城和卡拉第的。

不過,想到小水以後是他的上司,吉姆還是點點頭,順從地點了一個「糖醋肋排」。

結果,就是他看不起的這個肋排,剛吃了一口,就打臉了。

天吶,這肉做的也太好吃了吧?!

吉姆瞬間睜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他們一家第一個解決的餐品就是這個,而且那湯汁也很好吃,勾得吉姆險些就要撲上去舔盤子了。

至於原本吉姆引以為傲的冬泉城的手藝,現在已經被他嫌棄得不行。

他們冬泉城對於肉食的處理方法主要是熏制和燉湯,前者就是用鹽巴醃製新鮮的肉塊,然後用草莖穿好後,掛在窗邊風乾幾天,就成了燻肉,等吃的時候,隨便做一下就可以了。

而後者,則是在肉還比較新鮮的時候,所有人都會湊到一個大鍋前,用水煮開肉塊,再加入鹽和一些野菜,就算是很美味的食物了。

原來帶著骨頭的「下腳料」,被那種酸酸甜甜又咸鮮的醬汁調味後,居然可以變成人間至味。

這還不止,除了肋排,還有薄薄的切片的被稱作「五花肉」的東西,用辣椒炒過之後,也是無比的美味。還有那個切丁的和野菜炒一塊兒的小肉粒……

吉姆在心裡把每一道肉食都狠狠誇了一遍,然後才學著眾人的樣子,把盤子清洗乾淨,整齊放好。

這裡的一切都是那麼的井然有序,他都要愛死這種規則了。

三人美美地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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