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29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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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人翻看一下。

更何况,若不重要,为何被别人动了一下就会气的脸红脖子粗?

想起那个夫人,叶知秋对她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她不喜欢他,因为他的存在意味着他父皇对她的背叛,可她在无子的时候又只能抚育他,因为他是父皇唯一的子嗣。于是她一面宠爱他一面虐待他,直到她有了自己的子嗣,那根紧绷在情感临界点的弦才断了,仇恨、愤怒和被背叛的绝望盖过了那一点点儿的温情,只想杀了他,然后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孩子。

其实叶知秋能够理解她的,他看过她坐在自己的宫殿里看着窗外直到天明,看到她穿得雍容华贵站在群丽中笑的心酸、也看过她努力地压抑自己心里的恨,努力地对他好却仍换不来父皇的日日相守。

他能理解的,可被她虐待的时候、被她派人刺杀和诬陷的时候才会觉得难受和绝望。

所以他才弃京而去,愿意龟缩在这小小的襄阳城内偏安一隅。

如今,他既然已经答应要娶田甜了,就要信守承诺,这辈子只同她一个人在一起。他也知道一生一世一双人在他们这种天潢贵胄的人中几乎是痴人说梦,但是,他愿意脱下他身上的这层皮,只和田甜做人间最简单的夫妻。

平日里围绕着茶米油盐,也会争吵,也会相爱,过最平淡的生活。

这种念头一旦在叶知秋心里扎根,便如藤蔓一般疯长,趁着田甜有事回楼里,他马不停歇地赶往春十三那座香粉宅。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莺莺燕燕的调笑声,他皱了皱眉,推开门,春十三摊在那堆锦绣堆里,眼睛都没睁开。

日光刺眼,风吹散糜烂的香粉味。

春十三眯着眼睛,定睛一看,将身上挂着的女人轰出去。

然后吆喝道:“我说是谁呢,这么大早专门来扫人家的兴。”

叶知秋在屋内打量了好久,地上散落的尽是些罗衫、肚兜,连贵妃榻上也洒满了酒水,连个能落座的地方都没有。

他只能站着,拿出纸笔写了张条子递给春十三。

“十三,我要娶田甜。”

春十三点点头,眼睛皮子都没掀开,慢吞吞地穿好衣服,踢踏着鞋,点点头:“好,我去置办。”

叶知秋又写道:“十三,我是要娶田甜。”

春十三一愣,抬起眼,琢磨着:“合着你说的‘娶’和我想的‘纳’不是一个意思?不是,叶知秋,你发什么疯?你还想行三书六礼,明媒正娶的把她抬回去?叶知秋,你疯了吧。”

他走过去,大手掰着叶知秋的脸,前前后后看了好久,才说:“你是不是谁假冒的?怎么大早上就说疯话。”

叶知秋挪开他的手,写道:“没说疯话,是真的要娶她。”

春十三看到这,才收起脸上玩世不恭的表情,严肃地盯着他:“叶知秋,你别说玩笑,你是不是在民间住久了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平头百姓了?田甜那身份放在京城给你提鞋都不配,更别提什么娶。再说了,你即使在你父皇那再不受宠,再怎么说也是个皇子,多少王公大臣盯着你这块肥肉,你如今是避世他们还能容忍,可你一旦娶了个平民女子坏了他们的利益,你觉得你们还有什么好日子可以过?”

叶知秋抿唇,坚定写道:“我身份与我何碍,不要便是。”

春十三拿到字条,气的额角的筋都绷了起来,差点没忍住自己的怒气,右拳垂桌道:“你他妈以为这是张猪皮是不是,想扔就扔?你自个儿是高兴了、幸福了,拜托你也想想我们站在你身后的世家。你说要来襄阳,好,我学业什么都荒废了,一路陪着你伺候你,就怕你有丁点儿的闪失。更何况,我们春家为了你已经和赵贵妃他们一派决裂了,我们也不求你能登基上位当个皇帝,只要能袭个王爷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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