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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木門阻隔了屋外的寒冷,小木屋內沒有任何隔間,裝修和陳設比寧悠想像中要好很多,仔細一看,似乎不少家具都還沒有什麼使用的痕跡。
「把鞋脫下面。」李暮道。
門口處做了一個下沉玄關,台階之上是鋪滿整間小木屋的地毯。李暮脫掉卡其色的馬丁靴後,又把身上的皮夾克掛到了一旁的掛鉤上,他一邊往裡走,一邊脫掉身上紅藍相間的格子襯衫,露出了裡面的白色背心。
在寧悠的認知當中,只有髒兮兮的工人才會穿這種寬鬆的白色背心。
他最討厭髒了,但不知為何,他就是從那結實的臂膀上移不開眼。
鎖骨處的線條一直從肩膀延伸到小臂,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見。
寧悠不喜歡健身房裡光膀子的男人,他覺得這些人很粗魯,但這時候他突然意識到,他之所以不喜歡,很可能是因為這些人的膀子不夠好看。
不是隆起一大坨肌肉,就是贅肉比肌肉還多。而李暮的胳膊就恰到好處,線條清晰流暢,看起來賞心悅目。
——當然,還是不能看臉。
李暮的五官倒是生得俊朗剛毅,但他的下頜線上留著稀稀拉拉的鬍渣,這是寧悠最不能忍的。
只要一個男人出門不刮鬍子,哪怕他是公認的地球球草,寧悠也會給他打零分。
「你在門口愣著幹什麼?」李暮的聲音倏地打斷了寧悠的思緒。
意識到自己竟然在認真打量這野蠻人的長相,寧悠趕緊低下頭去,脫掉腳上的登山鞋,沒話找話地問:「這個地毯是真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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