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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河之後的王歡穿上衣服,拿出剩下的熟食,坐在河邊,開始吃午飯。
一些滷製的熟食有些已經有些變味了。這提醒王歡需要大力的消滅袋中的熟食。於是,王歡挑挑揀揀,在剩下的兩三袋熟食中,專挑那些沒變味的來吃,能吃多少,就吃多少,直到再也撐不下去這才作罷。
吃完之後,王歡將剩下變味的滷味以及骨頭殘渣一股腦兒的裝入塑料帶,打了個死結,然後扔進河中「毀屍滅跡」。
王歡估計,那輛被自己搞下懸崖的寶馬車現在差不多已經被人發現了吧。那麼,後備箱內的屍體也就暴了光。這樣一來,緊跟著,漂亮秘書譚茹也會被太保們發現,然後被審訊、逼問,自然,殺pl燒車案也就會水落石出。
就是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把自己和雙慶那邊兒聯繫在一起!
不過,殺一人和殺兩人,殺兩人和殺三人,其實對自己來說已經沒有區別了,被逮住了,都是一個死字;即便沒被逮住,這輩子也只能隱姓埋名,像老鼠一樣生活在暗無天日的地下。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單純的數量積累到一定的程度,也能夠引動天雷,發生質變。所謂殺一人者為罪犯,殺萬人者為將軍,殺百萬人者為國父就是這種道理。我王歡真能夠殺它個幾百上千萬,將不滿自己的,對自己喊打喊殺的,殺他個乾乾淨淨,一個不留,這個世界,也就安靜了。
還有就是那些像恐龍一樣死了不能再死的瑪雅人,留下的「2012世界末日」之類的讖言,如果真能蒙准,發生諸如大地震,大海嘯,或者就是彗星撞地球,甚至是上演外星人進攻地球之類的荒誕劇,王歡覺得,他倒是有可能因此逃脫一劫。
但這些,終究是意/淫罷了!
於是,王歡停止了意/淫,背起登山包,拿起開路棍,繼續朝前趕路。
河的對岸是山,高大巍峨。山上枝繁葉茂,鬱郁匆匆,一派青綠。有山,無人,所以也沒有路。王歡沿著河流,尋找坡勢較緩,容易攀爬的地方,以便翻山越嶺。看著眼前的大山,王歡相信,只要深入進去了,自己的安全將會有保障得多。
行路的過程中,也沒忘記練習「疾走功」。
進入了第一層「迅捷如風」的中期,王歡已經能夠對具體的某塊肌肉進行控制和鍛鍊。他現在用的,是《疾走功》上面介紹的「筋體微彈術」來控制和鍛鍊筋肉。
什麼是「筋體微彈術」?經過不斷琢磨的王歡用現代語言翻譯過來就是:繞開關節,直接控制肌肉兩端的神經束來震盪肌肉,甚至更進一步,控制肌肉裡面的某束分支神經,局部震盪某團肌肉。
而這在以前,卻是不可能的,因為對人體結構比較了解的王歡明白:肌肉本身是動不了的,肌肉要想動,必須要先由神經來控制關節上的肌腱,牽動肌肉,從而達到運動肌肉的目的。
但是,如果通過運動關節來運動肌肉,不僅幅度大,而且效率也低,有點「吃力不討好」。而且在沒有關節的地方,比如耳朵等部位,一般人即使想動也動不了,除了某些特別訓練過的「奇人」。
對此王歡曾猜想:理論上,有神經的地方,都可以利用神經反射來控制指揮,運動相關的部位。但有些地方的神經很柔弱,且缺少像關節那樣的支點,所以運動起來就相當的困難。而一些天賦異稟或經常鍛鍊的人,先天或通過後天的鍛鍊,將柔弱的神經鍛鍊得發達了,自然,就能夠指揮和控制別人控制不了的地方的肌肉,完成一些一般人無法完成的動作,這類人,當然就成了一般人眼中的「奇人異士」了。
現在的王歡,如果那些只是會動動耳朵的「奇人異士」見了,肯定會大聲驚呼一聲:「奇人!」
因為如果現在有人跟在王歡身後,就會發現,他的全身上下,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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