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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继承权问题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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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伦消化了下周晓得意思,随后追问道:“若是该女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她改嫁后,小孩是拥有原生家庭的继承权还是现在家庭的继承权?”

这个问题把周晓给搞蒙了,她没考虑过这么深层次的问题,不禁感叹果然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想了一会,毫无头绪,便反问道:“你的意思呢?”说完又看向胡斌,让胡斌也发表下意见。

“我觉得应该看该女子的孩子是否改姓吧。”胡斌提出自己的意见。

“怎么说?”周晓追问。

“意思是若是孩子不改姓,就应该有原生家庭的继承权,若是改姓了,就有现在家庭的继承权。”胡斌解释道。

“这样不好,会造成离异女子再婚困难。”闫伦插话道,并不赞同这个意见,周晓没有表态,而是看着两人。

“为什么会造成再婚困难?”胡斌有些不解。

“若是孩子不改姓,接纳她的男子为什么要帮她养别人家的孩子,若是改姓,就可以继承自己的家产,但又不是亲生的,谁舍得给?除非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老光棍。”闫伦解释道。

闫伦的这番话有理有据,将周晓与胡斌都说服了,胡斌接着问道:“那你觉得该如何处理呢?或者说取消这种孩子的继承权?”

周晓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个提议,坚决地说道:“这是不可能的,这不符合英华一直以来的原则,即人人平等的原则,正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小妾的孩子凭什么没有?”

二人听到周晓的话,脸上皆是一愣,不知道如何回应,周晓见状,继续说道:“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私生子的问题,私生子与离异女子带的孩子一样,都存在继承权的问题,你们讨论下。”

“按照大小姐的意思,是不是权利与义务应该相匹配才对?”闫伦看着周晓,神情认真。

“是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一致。”周晓肯定地回答。

“这样一来,我认为不应该以孩子改姓或不改姓来决定继承权,而是这个孩子以后会向谁尽孝来决定财产继承权。”闫伦说出自己的建议,语气平和。

“怎么确定尽孝的标准?有钱人可以请仆人侍奉,贫苦人呢?难道他不干活?天天守着自己的爹来尽孝?这样又该如何生存?”胡斌对此很是反对,眉头紧皱。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寒门无孝子。”周晓听了胡斌的意见,双眼一亮,脱口而出。

“大小姐真是天纵之才,我从来没有听过这句话语。”胡斌一脸惊喜地看着周晓,一个马屁拍过去。

“确实,细细想来,此事不过如此,不过大小姐您是哪里听来的这话?”闫伦看着周晓,神情充满赞赏和疑惑。

周晓微微一愣,她本来想说是古人说的,但话到嘴边,又感觉不对,她注意到胡斌与闫伦都是专家,以前系统的学习过古代的一些经典,他们都说以前没听过,估计这话应该是后来才出现的,至少是满清时期出现的,于是她轻轻一笑,随口回道:“我自己想出来的。”

“大小姐真乃惊才绝艳,我等皆钦佩之至。”两人异口同声地赞叹道,脸上充满了敬意和钦佩之情。

说的周晓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周大小姐脸皮厚,假装这就是自己的原创,坦然自若。

这句话出自满清王永彬所作的儒家通俗读物《围炉夜话》,原文是:“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长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所以淫是万恶之首。”

后来演变成了“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寒门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王永彬出生于1792年,现在他妈估计都还没影呢,更别说他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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