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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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自己說的話就是,這樣才是對美味最大的尊重。

……

祝陳願是和夏小葉一起回去的,兩人慢慢踱步回去,她忽地開口,「今天食店裡頭也吃兔子,我們去買點酒。」

「酒?」

夏小葉是真的震驚,忙看她,以為她說錯話了,大白天的喝什麼酒,要是到時候喝醉了,那不就是耽誤生意。

「對呀,吃炙肉就得配酒而食,放心我要買的不是烈酒,只喝一兩口並不會醉的。」

祝陳願不再多言,而是拉著夏小葉進了一家酒館,買了兩瓶同庭春色。

這酒是用熟透的橙子釀製而成的,裡頭還有完整的橙瓣,得煮著喝,喝時往裡頭放一瓣橙子,味道清爽又解膩,配炙兔吃剛好。

夏小葉沒有生活情致,自然無法理解為何吃兔肉就要配酒,喝點白水解渴不好嗎。

祝陳願沒有多言,回到食店等處理好的兔肉送來,讓夏小葉升起個大火盆,燒到炭火微微發熱,不要有火星子即可。

她將兔肉切成小塊,讓葉大娘用油紙包好,放到火盆里用灰蓋住,煨熱到裡頭的兔血都干透為止。

再拿調料和油醋汁塗抹兔肉,拿鐵簽子穿起來,放到烤架上烘烤。

等待的時間就先煮酒,酒經過加熱後香氣從鍋蓋中溢出來,浮在整間屋子裡,濃濃橙子香讓人著迷。

葉大娘年輕的時候也會小酌幾杯,她輕嗅酒味,露出個笑容來,「同庭春色十幾年了都還是這個味道,小娘子是在古家酒館買的嗎?他家的百花春色也很好喝,酒味極其醇美。」

「就是上他家買的酒,百花春色不適合配肉吃,它得單喝配個清雅點的小菜。同庭春色拿來就炙肉吃剛好。今日天色尚早,小葉來食店也快一個月了,乾脆趁這個日子,我們三個一起去樓上喝點。」

祝陳願端起酒碗,她烤的肉剛好夠三人吃,剩下的等有人來了再烤,廚房火都給撲滅,就不用人一直坐在這裡盯著。

「那敢情好,我也很久沒喝過酒了。」

葉大娘第一個表示同意,夏小葉沒喝過酒,有些猶豫,卻被兩人拉著上了樓。

二樓很寬敞,分了好幾個隔間,祝陳願專門選了個靠窗的位置,能看到街景。

她分別給葉大娘和夏小葉的酒杯里倒了一半的同庭春色,又對有負擔的夏小葉說道:「喝一兩口不妨事的,這要是能喝醉,我也不會在青天白日請你們喝。」

夏小葉點頭,三人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動,搖晃著映襯三人帶笑的臉龐。

祝陳願抿了一口同庭春色,裡頭淡黃的酒液漂浮著完整的橙瓣,入口橙子味濃得像是枝頭新鮮的剛摘下來一般,得過很久才能品到那藏在裡頭的酒味。

連夏小葉喝的時候都說,「這不像酒,倒像橙子裡頭的汁。

剩下兩人都笑起來,呼出去的氣都是橙子味道的。

桌上還有一盤堆疊得很滿的炙兔,油脂不多,暗紅色的脂肪散發著來自烘烤後的香味。

祝陳願直接拿握住鐵簽子,上嘴撕咬頂端的炙肉,層層分裂的肉絲,終於在進嘴後分開,炭火烘烤的炙肉香氣撲鼻,焦而酥,鮮而咸。

再呷一口小酒,那感覺真是極好,就是一個詞,爽快!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

她喜歡吃兔肉配酒,就是從《詩經》上頭學的,本來是想體會前人那種豪邁的感覺,卻迷醉於炙兔和酒碰撞的口感,是旁的或甜或辣或酸的,都無法帶來的滋味。

「怨不得那些男的一進到酒館裡頭就出不來,換我,我也得醉倒在酒館裡。」

葉大娘打趣道,幾人又一同笑起來。

「想喝酒就隨時去買上一壺,回家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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