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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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頓了頓,又補了一句:「顏色還這麼嫩。」

沈至歡的繡工在上京城閨中女子也算數一數二,但她並不是安靜溫和的性格,繡東西倒並不頻繁。

沈至歡側眸看了一眼,不以為意道:&ot;是給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黃黑黃黑的小狗娃子:「……配嗎?」

李書錦初來府里時,李艷芬不知道怎麼想的,非讓李書錦跟著沈至歡,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著她,就連住處都選了一個和沈至歡最近的軒月閣。

沈至歡帶著楚夏走進軒月閣,這裡已經被喜春帶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為了方便小狗活動,屋裡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鋪了一層地毯,故而這會甫一進來,就顯得空蕩蕩的。

屋裡打掃的丫鬟還是三年前照顧李書錦的那一批,但喜春帶人來收拾的時候,卻愣是沒人敢說一句不好,只因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寵李書錦,這府里現在真正名正言順的主子,只有沈至歡。

楚夏站在沈至歡旁邊,看了看四周,小聲道:「這兒其實還挺大的。」

沈至歡輕哼了一聲,精緻的面容透出幾分嘲諷來:「能不大嗎?」

畢竟軒月閣原本就不是為了李書錦建的,而是為她建的。

沈至歡如今住的應月閣原本是沈長寧住的地方。她幼時一直同沈長寧住在一起,沈長寧比她大了七歲,又尤其疼愛這個妹妹。李書錦被送來的時候,軒月閣才剛剛完工,沈至歡年紀還小,不想同沈長寧分開,就沒有搬出去。

誰知反倒在李氏的要求下便宜了李書錦。

這段過往楚夏也知曉,她嘆了口氣,低下頭嘟囔道:「也不知道沈伯伯怎麼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於……」

話才說一半,外頭一陣匆忙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沁蘭快步從外院走進來,弓著身子同沈至歡和楚夏請了個安。

沈至歡問:「何事如此匆忙?」

沁蘭臉色有些難看,道:「小姐,是夫人,他聽說您將軒月閣給…住以後大發雷霆,一定讓您去見她。」

沈至歡面上沒什麼表情,哦了一聲,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沁蘭深知沈至歡的性子,未曾多說什麼,福了福身子退下了。

沁蘭退下以後,楚夏許是見沈至歡神色不虞,便有意調解氣氛道:「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麼樣,且就當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說對不對?」

沈至歡沒回答,她知道楚夏剛剛想說什麼。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於對李艷芬做到這種地步。

沈至歡自己也不懂。

沈長鷺的確是個重情重義的人,救命之恩自然該報,可就一定要救命恩人說什麼他就滿足什麼嗎?

給榮華富貴,給功名利祿都可以,逼一個才喪妻不久的人被迫再娶算什麼?

若是李艷芬寬宏大度有主母風範也就罷了,偏偏又是個這樣的貨色,沈長鷺分明知道李艷芬不好,分明知道他這四個孩子都對李艷芬不滿,可不管李艷芬做什麼,他也都只是簡單的訓斥幾句就罷了。

沈至歡長大以後之所以不要回軒月閣,一方面是不想住李書錦住過的地方,另一方面便是因為當初把軒月閣給李書錦住,是沈長鷺親自應允的。

沈至歡現在還記得沈長鷺的話。

年輕高大的男人把她抱在腿上,對她溫聲道:「至歡啊,到時候等你大些,父親命人再給你建一個更大更好看的來,你既然不想同長寧分開,不如就讓軒月閣先給你表妹住吧。日後你若是想要,再給要回來。」

後來她長大了,沈長鷺被派往邊疆,更大更好看的房子就被一年又一年的擱置。時至今日,也不會再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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