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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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晚选的火锅店,位于市中心,人气很高,尤其是毛肚,非常出名,广告语就是“不好吃,包退钱”。

由此,他们对自家火锅店毛肚这道菜美味程度的信心,也就可见一斑了。

按照钟晚自己的想法,今天这顿,只是和朋友私下里一起吃饭罢了,不是什么正式场合,没什么好讲究的。

所以,在大厅里,随便找个五人座,就可以点菜了,人多还显得热闹,心情也好。

但是,今天,一起吃饭的人,多了两个,而且,其中一个,身份有点特殊。

不,应该说是特殊得有点过分了。

于是,钟晚破例了一次,要了间包厢。

钟晚自己爱吃辣,喜欢到无辣不欢的地步,宋彦博和路程文亦然。相比之下,郑开司虽然也爱吃,但不是很能吃。

而钟归远,钟晚感觉,她好似没见他怎么吃过辣,再加上,她也不清楚肖博睿的口味偏好。

因此,选择锅底的时候,她就选了一份鸳鸯,不出错,也懒得纠结太多。

在钟氏集团工作,还是给身为总裁的钟归远做助理,高助理的办事效率自然很高。

钟晚还在点菜的时候,宋彦博他们四个人,便已经到了,在火锅店服务员的引领下,来到了包厢。

因为着实喜欢,点毛肚的时候,钟晚一口气,直接点了十份,并且,做好了不够再点的准备。

钟晚和宋彦博三个人,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早就一起吃了不知道几次火锅,都熟悉彼此的习惯。

而肖博睿,虽然是技术型宅男,但不是死宅的那一类,多多少少,也和朋友吃过几次火锅,懂得吃火锅的流程。

因此,钟晚点好菜后,他们也点了一些各自喜欢的菜品,便在等待上菜的时候,纷纷起身,去调自己想吃的酱料。

钟归远虽然没有来过这么“平民”的火锅店,身份、口味和性格等因素的影响下,也的确没有吃过火锅,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火锅该怎么吃。

见宋彦博他们出去了,钟归远便起身,稍稍放慢脚步,跟在后面,一起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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