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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弄的路引。你确定孩子真的到了府城?”
陆时秋抿了抿唇,“就算走遍全月国,我也要把我闺女找到。”
二掌柜也知道他有多疼闺女,“祝你早点找到人。”
陆时秋冲他拱手道谢。
出了顾家饭馆,他又到牲畜街,买了一匹马和炒熟的黄豆,又买了些馒头和水囊,就这样轻装简行出了县城。
陆时秋从来没有去过府城,好在他有四乙这个系统当导航,也不怕迷路。
【宿主,你没骑过马,速度这么快当心摔着。】
“没事,我骑过毛驴。应该差不多的。”
【差很多,马的速度比毛驴快多了,再加上马比毛驴难驯。你还是当心点。】
虽然陆时秋心急如焚,可四乙提醒的对。他不能冒险,万一他出了事,囡囡和三丫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时秋减速行驶,问四乙,他女儿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们住在一处驿站,你女儿趁夜跑了。”
“跑哪去了?大晚上的,黑漆漆一片,她们去哪?”
“他们走了一夜的路,到了刘关镇。三丫向人乞讨养活她和囡囡。”
陆时秋心揪成一团,捏着缰绳,一甩马鞭,催促马往前走,“驾,驾!”
马疾驰了一天一夜,本就非常困倦,被他这么狠狠一打,也来个脾气,跳起来,长嚎一声,差点把陆时秋甩下马背,好在他一直听四乙的话,狠狠攥住马绳,死也不松手。
马吼了一嗓子,终于安静下来。
陆时秋吓得腿都软了,只能暂时停下来,先给马喂黄豆,又给它喂水。
他自己蹲在路旁,啃了一个馒头,歇息了半个时辰,才重新上马离开。
“你女儿已经到了府城了。”
“之前不是说去了刘关镇了吗?”
“她听人说去府城找府衙,可以送她们回去。所以就……”
陆时秋不再追问。
三天后出了雁山。又三天进了府城。
陆时秋把马栓到府城门口的生畜棚,一路飞奔到了府衙旁边的巷子里。
当他看到他养了四年的粉团子被一群乞丐追,他整个人如同刀绞。
陆时秋揉了揉眉心,抚了抚女儿睡得安详的小脸。
她刚生下来的时候,那样瘦瘦小小,像只小猫一样,他抱在怀里,哄她入睡,一把屎一把尿照顾。
白嫩可爱的小圆脸,只短短半个月,已经瘦得能看出骨头。
他握住女儿的小手。之前的小手白白嫩嫩像刚出锅的馒头一样,现在纤纤细细,还有一道道口子。
他不想让她受苦,可偏偏他没有照看好她,让小小年纪的她遭此横祸。
这是他娇养了四年的小闺女啊。他唯一的血脉,他差点就要失去了她。
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她吃尽了苦头。
他甚至不能为她出一口恶气。他这个爹真的当得很失败。
如果他是个有本事的人,给他闺女请十来个武功高强的人跟着,他女儿怎么会丢?
说到底是他没用。
他想活得有面子,却自己不努力,而是让女儿帮他实现他的愿望。丝毫没有想到她只是个小姑娘。
当别家姑娘都在为穿哪件衣服烦恼时,他却要他闺女待在屋里,背那些枯燥乏味的经史子集。
他不是个称职的爹,所以上天才想把他女儿带走。让他失去她。
他不能这样做!他不能没有她。
他必须要自己强大起来,让他女儿永远待在他身边,开开心心地活着。
陆时秋侧头看了眼里面的三丫,把她的手重新塞回被里。
这孩子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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