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76节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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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尾巴,精灵认出了他的变异方向。

老虎。

这确实是极为强大的一种动物,人类如果拥有了这种猛兽的特点,那他无疑可以骄傲的显示出自己的强大。

而反观魔王,虽然气势惊人,身形也比再场所有人都高大,可他一贯吓人的冷脸被面具遮住,连红色的眼睛都看不太清楚,反倒压住了一身冰冷,而最重要的是,他的魔角是绵羊角的样子。

维芙人在变异的认知上非常粗暴简单,所有人都觉得一个变异的人身上拥有什么动物身上的特征,这个人的变异面就是这种动物了。

于是魔王的角被认为是绵羊的角,所以他变异的特征就是绵羊了。

而绵羊,大家都知道那是一种温驯的家畜,它们的角看着威严,但其实只是看着好看一点用处都没有。

所以也就难怪三王子出决斗,却没人为明显气势身形都比不过魔王的三王子担心了。

老虎和绵羊,这完全是捕猎者和猎物的关系啊,谁都认为前者会赢啊。

大概在这些阿达达拉人的心里,此时的魔王完全是被决斗吓怕了,正准备下跪认错呢。

但无奈他们面对的并不是人类,而是魔物,也不是普通的贵族,而是所有魔物中最大的魔王。

精灵很清楚魔王并没有在他面前所表现出的那么无害,就是他自己,和魔物们混在一起几个月,他都有些被带歪了,虽然还坚定保持着原来的三观,但细节上,却已经有同化的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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