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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猴子,琦玉有些烦恼的挠了挠头,自己这就收了一个徒弟。不算在Z市收的杰诺斯的话,这应该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收的第一个徒弟了。
“额,其实我也不怎么当别人师傅,你还是站起来说话吧,不用太客气了。就当朋友一样相处就行。”
琦玉生活的Z市虽然说怪人不断,但是总得来说还是现代社会,所以内心压根就没有古代这种尊卑的思想,虽然收了一个徒弟,但是在琦玉的心中,徒弟基本等于好朋友的升级版而已。
所以他只是做自己,兴趣使然的做了一个英雄,有因为英雄这个梦想而答应观音去西天取经,普度众生。
“我的背包里面有换洗的僧袍,我比你高一些,你先对付穿吧,总不能光着身子,毕竟我们西行的路上总会碰见一些人类的,你这个样子就有些不合适了。”
说着琦玉将背包中的僧袍取了出来。
孙悟空听见琦玉的朋友理论,顿时眼睛一亮,觉得琦玉这个和尚思想与众不同,隐隐约约和自己所追求的道不谋而合。
接过琦玉递来的僧袍,孙悟空穿戴了起来,不过他身高比较矮小,穿上琦玉的僧袍后像是一个唱大戏的,长长的袖子一甩一甩的。
“有妖气?”
孙悟空刚穿戴好衣服,就发现远处妖气一闪而过,眼中金光闪动,当年在太上老君炉中炼出的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到了几十里外的一只兔妖。
“师傅,远处有一只兔子精,待徒儿将他捉来,晚上我们吃烤兔肉。”
远处的胡小月在看见琦玉一拳将五行山打爆之后,吃唐僧肉的兴奋也变成了惊愕与恐惧,现在她只想离这个和尚远一些,最好永不相见。
就比如说你的仇人实力比你强一点,那么你报仇的意愿是极其强烈的,如果你的仇人实力让你高山仰止,人家动动手指都能让你万劫不复,那还是赶紧跑吧。别让对方记起自己,然后随手灭掉。
这边胡小月刚将妖力附在腿上,打算快速跑路,就被几十里外的孙悟空发现。
金光一闪,光头和尚带着毛脸雷公嘴的毛和尚就站在了自己面前。
琦玉看着长着兔子耳朵的女孩子,感觉有些眼熟。
“原来是你啊,我记得你,长耳朵的怪人。”
胡小月真的是感慨自己流年不利,谁能想到肉体凡胎的大唐圣僧这么能打,要是早知如此,她怎么可能淌这趟浑水。
“好想吃一口妈妈剥的胡萝卜啊。”
胡小月放弃了挣扎,眼前毛脸雷公嘴穿着僧袍的猴子她认识,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妖界传说!
以前胡小月也曾经幻想过跟偶像见面的情况,但是当梦想照进现实,感受着孙悟空身上的阵阵杀气,现在的她紧张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孙悟空从耳朵中掏出金箍棒,就想一棒了结这个女妖精。
毕竟他孙悟空可是蟠桃园定住七仙女也要吃仙桃的狠人。女色是什么,能吃吗。
琦玉也是一拳能打爆怪人,看着怪人血肉四散纷飞的狠人,所以此刻看见孙悟空掏出一根棒子想要将怪人打死,也是没有说些什么。
人之将死,必有机智。
胡小月在死亡的威胁下,急忙说道:“你们不能杀我,我这么可爱,还很活泼,关键我也没招惹到你啊。”
她这么一说,反倒给孙悟空说愣住了,对啊,此时我已经皈依佛门了,以前一把西瓜刀从蓬莱东路砍到蓬莱西路的岁月已经过去了。
『师傅是佛门弟子,我在他面前打杀,他会不会怪我,不如试探一下。』
孙悟空将金箍棒从胡小月头顶移开,看向琦玉。这意思很明显,就是这妖怪是杀是放,全凭师傅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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