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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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好像還是劉文帝的時候村裡的一位土財主買下的,裡面雕樑畫棟很有些京裡頭的樣式排場,但凡從這所屋子跟前路過的人,無不艷羨。

然而後世的子孫出息了以後,倒是沒人再願意呆在花果村這樣的小地方,這宅子也就空蕩了下來。

宮老爺子那會子也起過買下來的心思,可惜要價太貴,久而久之便也作罷了。

現如今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纖塵不染的&l;天尊&r;大人。許多村民都眼睜睜的看著這位進了那扇朱漆大門,心思那都是一溜煙的轉。

真心是闊綽啊。

再想到當初來到村裡的羅盤兒,不說像個破落戶吧,便是發達了以後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樣都是初來乍到,人家什麼格調,他什麼格調,可謂立見真章。

所以說來,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裡都有個三六九等的衡量,這次來的這位讓他們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時必然要親眼見識見識這位的本事。

與此同時,宅子裡面的那幾位,可早沒了仙風道骨的勁兒。剛一進屋就嚷嚷著熱死了,轉頭各自回房換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裝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經許久沒有打扮過了。一身錦繡羅裙換在身上,是個藍底白花的小交領。頭上一支步搖隨著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輕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陽地下,像是顆初生的小蓮蓬。

一雙大眼綴著長長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著皮皮。

她沒見過他不帶面具的樣子,沒有想到竟然是個挺俊俏的小哥兒,眉眼生得圓咕隆咚的,笑起來特別的暖,覺得十分的新鮮。

連天尊心血來潮要他們裝道童,自認貌比天人,連身邊兒的轎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當下覺得,並不能讓轎夫將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臉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個半大丫頭似的蹲在樹下看螞蟻搬家,一面又抬頭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說。

&ldo;你這模樣生的這樣好,怎地總帶著面具?&rdo;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歡這種身材健壯,長相溫暖如熙的,若是看見了皮皮,非撲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翹著腳靠在樹下,隨手摘了一片葉子在手裡面玩兒著,擠眉弄眼的說。

&ldo;我們家主子不要臉,我又時常跟他做些不要臉的事兒,帶了面具就不覺得丟的是自己的臉了。&rdo;

連天尊換了常服一出來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螞蟻,兩人都是個笑模樣,正在有一搭無一搭的說著話。皮皮像是講了什麼笑話,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銀鈴。

他就這麼歪著腦袋在廊下倚著,方婉之看見了,笑著頷首同他打了聲招呼,繼續跟皮皮說話。

連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見他穿了件蜀錦緞子的錦袍,很有些風流倜儻之姿。再看看自己,什麼話也沒說,轉身回去又換了一身,繼續在廊下站著。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頭時,看到的便是連喻一身竹青緞面錦袍,腰綴蝠紋環帶的樣子,頭上一支紫金玉冠幾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卻堪稱肅穆,像是完全沒有搭理他們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認,連喻十分的好看,不論穿什麼都好看,只是鬧不明白他將自己弄的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鬧哪樣。她瞠目結舌的看了一會兒,末了砸吧了兩下嘴角問道。

&ldo;你這是,要出去?&rdo;

這身行頭就是國宴也足夠了。

連喻搖搖頭,看見方婉之注視自己了,便也懶得再裝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過來,一面伸手一指小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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