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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忘恩负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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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恰巧被回家取种子的刘小三撞见,二人发生扭打。王贵出手毒辣,将刘小三打得浑身是伤。更为恶劣的是,王贵飞起一脚,踢到了刘小三的裆里,刘小三疼的在地上滚来滚去。

“谁都知道,咱们这一带风俗是:打架时,什么地方都可以打,但不能往裆里踢,因为那是‘命根’。田玉芳见王贵踢了刘小三的裆,丈夫吃了大亏,心头火起,甩起菜刀劈死了王贵。

“这种行为,显然触犯了《大明律》。原告、被告、证人均对此案事实没有异议。本县依照《大明律》有关条款,判决如下:田玉芳为救丈夫,甩菜刀误伤致施暴者死亡,属过失杀人,关监禁一年;其夫刘小三为救妻子,被王贵打成重伤,与王贵死亡无关,当堂释放。”

王家亲属一听,觉得姜知县偏袒田玉芳,此案判得不公,纷纷表示要上诉。

王贵家的儿子王秀才,懂得点基本法律,忙拦住大家说:“诸位叔叔伯伯、婶子大娘、兄弟姐妹们,暂且息怒。大家只说官家偏袒田玉芳,判决不公,得说出不公在哪里?在本案中,我爹是强者,田玉芳一方是弱者,她失手杀死我爹,属过失犯罪,告到哪里也判不了死刑。再说,我爹想调戏人家媳妇,办的事实在不光彩,咱再闹下去,不但翻不了案,还丢人现眼,咱就散了罢。”

亲属们一听,心中只是不平,但讲不出道理来,只好纷纷散去。

这桩远近轰动的、万般棘手杀人案就这样很快判决、平息了。原告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被告感激涕零;百姓受到鼓舞称赞不已。由此姜知县名声大震,说他此案判得公平合理:强暴者得到小小惩戒,没得到便宜。而弱者得到了保护。

当姜知县的朋友问这起案件判决有什么诀窍时,姜知县嘿嘿一笑,说了他如何请到赵南星赵大人这个经验丰富的好官,如何巧妙地把“用”稍作改动就变成“甩”字。四两拨千斤,把一个故意杀人案演化成过失杀人案。

听者哈哈大笑,陷入了沉思。最后,感叹道:“表面看只是改动一个字,实际上是赵大人和你姜知县怀着一颗锄强扶弱的公正之心啊。”

这件事使赵南星在整个真定府一带名声大震。乡亲们由此认识到,赵南星不只是一位满腹经纶、学富五车的教书匠,而是一位锄强扶弱、为百姓说话的好官。这样的好官多了,国家就有希望,百姓就有盼头。

万历4 4年秋末的一天,赵南星正在芳茹园的“雨香城池”边上读书,大儿子清衡走进来。南星见儿子有点气喘,便问:“有事吗?”

清衡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问道:“爹,你知道吗,听说兴邦从京城回来了……”

一听“兴邦”二字,南星的心里陡然升起一层阴云,面呈不悦之色,说:“提他干什么?他回来不回来,同咱们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清衡愤愤不平地说:“我看他是翅膀硬了!刚中进士没有当官之前,老师长、老师短叫得亲热着呢,入朝做了官,不用老师了就一脚踢开,到家这么多天,只隔1里多地,竟然不来家看看老师,世间少有这种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之人!”

南星听了,微微一笑,心平气和地说:“你毕竟还年轻,对世事知道得少。你想,我是贬谪还乡的官员,如今也不过是乡民一个,人家如今是位高权重的朝廷命官,与我来往密切,未免有‘结党’之嫌,咱们替人家想想,人家也有难处哇。另外,我听早年的朋友说,这小子依附邪党,专门与东林党人作对,别说他不来,他就是登门拜访,我还不稀罕哩。”

清衡叹了一口气,走了出去。

此事一经提起,赵南星思绪如潮。原来,这个赵兴邦与他是同村同姓,在他第一次回家养病之时,就多次乞求拜他为师,南星对他的学业给予了悉心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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