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70节 (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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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医书中曾有记载,说地耳味甘,性寒、无毒,明目益气。若是内服外用,可清热明目、降压凉血、滋养肝肾、益气延年、还能治内脏温热、烫伤烧伤、目赤、夜盲等多种病症。食之,味道清香,口感独特,而且这道菜也是我家姐姐比较喜欢的。”

谢玄听到这里,夹了一筷子,放到口中,细细品味,果然口味独特。

“锦瑟喜欢的,果然不同。”

“山外的客人,都如你这般,能言吗?”锦瑟托腮,眼眸含笑,将那盘地耳炒肉丝又往谢玄的跟前推了推:“你既喜欢,就多吃些。”

“这地耳我知道了,这肉丝,我看着倒不像是寻常的猪肉,牛肉。”

“山野之地,所食用的肉类,也大多是山野中才有的。公子觉得还能入口就行,至于这肉是什么肉,公子就不要问了。”锦与说着,端起面前的一碗粥,呲溜呲溜的喝起来。

谢玄原本还想去夹肉,听见锦与这话,反而不敢吃了。

锦瑟在一旁吱吱得笑,末了,说一句:“锦与他是吓你的,这是山猪肉。虽是野生的,但味道却要比家养的好许多。山中也有猎户,常打了这野猪去集市上贩卖,所得银两,可要比家猪丰厚的多。还有,刚刚锦与也没有说实话,这地耳炒肉丝,我爱的是地耳,他好的却是肉丝。你若现在不吃,待会儿可全要进到他的肚子里去了。”

“姐姐真是偏心,而且偏的还不是自己的弟弟。”锦与说着,快速的夹起肉丝,塞进自己嘴里。“公子快吃吧,我姐姐刚刚说的是对的,若是现在不吃,待会儿可要全进到我的肚子里了。这山猪肉,不太好猎,我与姐姐一个月,也才能打上一只尝尝鲜。”

锦与越是这么说,谢玄反而越是不大好意思动筷子,只选了些野菜,配着白饭,竟也吃了两大碗。

酒足饭饱,倚在屋外,欣赏着山野风光,虽视线所及,都是深深浅浅的黑,但心境不同,看起来竟也觉得别有情趣。锦瑟不知从哪里寻来一支骨笛,轻轻的吹起来。谢玄懂经商,懂诗词歌赋,也会一些武功,却唯独不通音律。但当锦瑟吹起那支骨笛时,他却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迷醉。

悠扬的笛声飘进他的耳朵里,然后顺着耳朵,直接钻进了他的心里。时而悠扬动听,时而心酸悲伤,谢玄的心绪,竟也随着这笛声起起伏伏,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就在整个身心陷入不知天上地下,不知寒暑春秋的时候,那声音忽然止住了。他恍然的回头,却见锦瑟兀自拿着长笛,静静的看着他。脸颊上有些湿乎乎的,用手抹了,才知道是自个儿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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