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5节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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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咬牙,紧紧攥着手弩的手指微微颤抖。

他不想杀这个人,但这个混蛋必须知道克雷的厉害,克雷是勇士的儿子,勇士的名誉不容污蔑!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必须要强大,否则就不能保护娘亲,他们母子都会活不下去。

村子里的那些大人欺软怕硬,以前他娘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粮食,到收成的时候便有闲汉过来嚷着划地界,想把他们母子大半的口粮抢走。

长辈们,平时满口祖宗规矩,到这时候都不吭声,任凭他娘把眼睛都哭肿了,也不肯出来为他们说一句话。

就因为他爹是胡人,他生来便有胡人的血统!

他们说他是杂种,是不应该出身的孽债,胡人和业人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娘生下胡人的孩子,玷污了村子和宗族的名声,早就应该自我了断。

可他娘说,他爹是个好人,和那些只会烧杀掳掠的坏胡人不一样!

他爹的部落叫南石,远在遥远的另一片草原,从来都不曾南下扣边。

行脚商人将业朝的货物贩卖到草原,他爹见到了精巧无比的机关盒,便十分向往草原另一边的世界,他仗着武艺高强,千里单骑到了边镇的村庄,还顺手救下了一位被杂胡掳走的年轻姑娘。

那位姑娘,就是他娘。

后来,他爹和他娘相爱了,两人按照南石习俗拜了天神,结成了夫妻,还有了他。

可在他四五岁的时候,他们住的地方来了胡人,村人责怪他爹娘引来祸患,他爹便护着村人上山,自己被胡骑砍死。

这把手弩便是他爹送给他的礼物。

他被村里的孩子砸破头,他娘便将这手弩给了他。他身上流着南石勇士的血,射箭的准头比大人都厉害,很快就没人敢招惹他们母子了。

去年一场兵乱夺走了娘亲和村人的生命,他不能再回去那块死地,便一直在牛背山附近流浪,饥一顿饱一顿,全靠这把手弩。

他射中过麻雀、田鼠,大一点的野鸡和野兔也没问题,他的箭术越来越纯熟,他已经是个勇士了!

所以,必须污蔑勇士的人知道厉害!

手指勾动,木箭应声射出,握着弩箭的手却朝旁微微偏了半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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