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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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那日,菜市口人山人海,在二十年前庚戌之乱失去家人的百姓将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哭声震天,连树上都是人。

丁巫势必要亲眼看到赵全割完一千零一刀还活着喘气,然后被刽子手砍下恶贯满盈的头颅才放心。他一个文弱书生根本挤不进去,陆缨就提前在菜市口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要他在楼上观看行刑。

看到赵全人头落地,丁巫关上了窗户。十年卧底,大仇得报,终于结束了。

陆缨问他:“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丁巫说道:“去云南,把父亲接到京城。”隆庆帝已经恢复了丁汝夔的名誉和官职,归还抄没的家产和宅邸,要丁汝夔安享晚年。

陆缨又问:“然后呢?你……有没有结婚的打算?”

陆缨今天破天荒的穿了女装,还诚心向汪大夏请教了化妆的技法,决定今天就把丁巫弄到手。

作者有话要说: 民政局都给你们搬过来了,鹦鹉cp加油啊!

本章交代了草原故事线的尾声,其实就是三娘子和哈斯图雅两个女人的传奇历史,将来章节不会再拧出来单独写,本章一次□□代完毕。我们觉得狗血到瞠目结舌的剧情,却是两个草原女人的真实人生。感谢在2020-10-23 19:49:19~2020-10-24 03:35: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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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一个叫做丁巫的男人决定去死

陆缨今天精心打扮过了, 她穿着大红织金凤穿牡丹通袖袍,下着绿色闪缎洒金马面裙,裙子里头还有朝鲜传过来的马尾裙撑, 把裙子撑得蓬蓬的, 就像一朵绿莲蓬。

这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大胆配色, 一看就是汪大夏亲自操刀, 陆缨觉得过于艳丽杂乱, 想要把裙子换成素色, 被汪大夏阻止:“相信我,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没有人比我更懂男人。”

陆缨心想, 就凭汪大夏女装所向披靡、斩获无数男人心的“光辉岁月”, 他的话应该靠谱, 就这样吧, 忍一忍就过去了。

汪大夏端详着陆缨的脸,拿出一块锋利的刀片。

陆缨职业的本能举起一个西洋把镜拦在前面,“你要干什么?”

“给你修眉毛。”汪大夏问道:“你不会从来没有修过眉毛吧?”

“怎么会。”陆缨放下把镜, 其实真没修过。

汪大夏看破不戳破,给陆缨刮掉眉毛上的杂毛,拿出店里十几种画眉的墨, 一一涂到手背上,对比着陆缨的眉色,挑了一个最相近的颜色, 给她画眉。

陆缨常年风吹日晒,皮肤较黑,汪大夏试了一堆脂粉,都偏白了, 涂上去就像木偶娃娃的假脸,遂放弃,抹了薄薄的一层杏仁蜜,好么,以前只是黑,现在黑的闪闪发光了。

汪大夏拿出一根针,陆缨再次举起把镜,”你又干什么?“

汪大夏:“穿耳洞。不怕,我穿的快,就像蜜蜂蜇了一下,我的耳朵眼就是自己动手穿的。在丰城的时候,姑娘们都找我穿耳朵眼,再配上采薇的膏药,我穿过的耳朵眼都没有流脓烂掉,是丰城一绝。”

汪大夏为了卧底事业牺牲太多,自学成才,无心插柳柳成荫,误打误撞开辟了一项新事业。

陆缨刀山火海都闯过无数次了,但是被区区一根绣花针劝退,“我不要,我不戴耳环。”

汪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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