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36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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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了两个字,‘金莲’,陆大人,金莲是谁?”

陆炳目露狂喜之色,“金莲!你仔细想一想,金莲前面一个字是不是 ‘郑’字?”

沐朝夕闭目想了想,摇摇头,“只是燃成灰烬的瞬间看了一眼,纸张烧透,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只记住有‘金莲’二字,不晓得是不是郑金莲,陆大人,郑金莲是谁?”

陆炳兴奋得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回屋里走动,“你以前都在南京,因而不知这些,这件事当年曾经传得满城风雨,说正德帝的生母其实不是张太后,而是宫女郑金莲。”

作者有话要说:说揭就揭,绝不拖沓,哈哈哈哈,各位周末愉快,评论可以多搞一点嘛~

第40章 郑旺妖言案

其实宫女郑金莲是正德帝太子的谣言当年在京城穿得沸沸扬扬, 甚至为此死了好些人,这正是赫赫有名的“郑旺妖言案“。

东厂和锦衣卫用雷霆手段平息了谣言, 导致现在无人敢明目张胆的谈论此事。

沐朝夕一来当时还没有出生,二来他从南京来,孤陋寡闻,因而不知情。

话说武成中卫里有一位军余, 叫做郑旺。

明朝军人基本都是职业军人,纳为军籍,世世代代都是军人, 有家族渊源。

而军余就是没有军籍的军人,也就是临时工, 朝廷需要时临时招募一批市井闲汉充军,不需要随时可以解雇。

总之,军余就是没有编制的军人。

因没有保障,所以军余是军队的最底层, 实在混不下去才会干这个。

郑旺就是一个市井小流氓,当了军余后, 依然花天酒地, 不务正业,有钱时打牌, 无钱时打老婆。

俸禄不够花,家境贫困, 可惜这种烂泥坑般的家庭,居然生出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清秀莲花, 他有个女儿,从小视为赔钱货,所以连名字都懒得取,只有一个小名,简单粗暴就叫做“女儿”。

因她是郑旺之女,周围街坊邻居都叫她旺女儿,时间一长,也有人叫王女儿的,反正叫什么都所谓,贫困人家的女儿,就像街角的狗尾巴草,野蛮生长,名字无所谓。

可是旺女儿长到十二岁,出落得十分美丽,狗尾巴草成了池塘睡莲花,含苞待放。

郑旺狼心狗肺,把女儿当成摇钱树,起初是要卖到青楼妓馆的——上回说过,城中城大兴宛平两个县的风俗业是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郑旺媳妇是懦弱的妇人,她怕女儿落到烟花之地,干脆抢先把女儿卖到了东宁伯府当丫鬟!

东宁伯是勋贵之家,当丫鬟的待遇比寻常人家小姐的生活都要好些,旺女儿模样好,女红好,品行不错,性格温顺,逆来顺受,被伯府看中,三十两银子买了进去。

郑旺领着青楼鸨母去家里领人,这才发现女儿不见了,郑旺媳妇颤抖着拿出三十两身价银子,“我是她娘,我做主把她卖到东宁伯府当丫鬟了。”

啪!

郑旺一个嘴巴子把妻子打翻在地:“愚蠢的妇人!三十两银子就把女儿卖了!人家这边要出二百两银子!我要你这愚妇有何用!”

东宁伯是伯爵,郑旺惹不起,不敢去伯府闹事要女儿,所以郑旺媳妇会把女儿卖到那里。

为了保护女儿,懦弱一生的母亲已经尽力了。

得知猎物被东宁伯府抢走了,青楼鸨母无可奈何,甩脸子走了。

失去摇钱树的郑旺开始打老婆出气,从白天打到黑夜,夜晚兴起还想打一回,发现老婆躺在地上,身体已经凉了。

丈夫打死妻子,娘家人若不去衙门检举,官府是懒得追究的,郑旺拿着三十两银子取了个十六岁的新老婆。

过了几年,郑家越发穷了,郑旺又打起了女儿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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