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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的老马,负责掏钱的雷富贵都变得特别痛快,连理由都不问了,两人突然变得无比痛快。
虽然雷虎想不明白这其中的理由是什么,但自己少费了很多口水,总是件好事。
但有得必有失,比如老马突然对火枪很感兴趣,而雷富贵则是谋划着再多招点人。
“马叔,长枪要的是威力和射程,你按咱们用的手枪这种办法,加一个弹鼓是不行的,燃气泄漏太严重了,根本不实用。”
老马急得挠头挠脸:“那按你的意思,长枪就只能单发了?”
雷虎点了点头:“暂时是这样的,咱们的材料和加工精度都不够,现在别想连发长枪的问题,先搞出单发长枪,并且将弹壳也改为纸壳弹。”
老马更加不理解了:“明明我们已经能造铜壳弹了,为什么要造纸壳弹?虽然我不懂这里面的东西,但凭我的感觉,就知道你说的纸壳弹的威力肯定比不上铜壳弹。”
雷虎苦笑:“你觉得在战场上,多少枪能打死一个人?”
这明显超出老马的知识盲区了,想了半天,试探着问道:“两枪?或者三枪?”
雷虎摇了摇头,给出了一个让他崩溃的答案:“不,久经战场的老兵或者许要一千发,而新兵上战场,可能需要两三千发子弹,才能打死一个敌人。”
(平均两万发消灭一个敌人,是二战时连射武器广泛使用之后的数据)
看着老马张得比河马还大的嘴,雷虎苦笑道:“你现在明白,为什么长枪咱们要使用成本低得多的纸壳弹了吧?
武器不是越先进越好,而是越合适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