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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直抖索。
“好了,咱们早说好了,主家拿的就是这四十二两,多的都是你们的。不用紧张。”
虽然很想凭着主家的威严,将那些闪花人眼的银子全搂到自己怀里,但这事雷虎早跟他一再打过预防针,雷富贵也只能压下自己心中的欲望,忍着心疼,故作大方的挥了挥手:“行了,交了账先去休息,等会开饭了。”
两人一听主家居然真的肯将这么大笔钱分给他们,喜得直接往地上一趴:“谢谢老爷,谢谢老爷。”
说实话,当两人在松江府的某个杂货店,将带去的四面镜子以三十两一面出手时,根本没想过主家会真的按十两银子一面的价钱跟他们结算。
在他们看来,来的时候主家给的一两银子路费就没花完,换一般的主家,跑这么一趟腿,主家最后能赏下来二三两银子,那就已经是积善之家了。
换作那心狠的,打发个百八十文,就当过年了。
拿着银子跑路?
自己一家老小都在主家手里,往哪跑?
要他们真是那种能丢下家人跑路的,早在从家乡逃荒的路上,就丢下家人路了。
毕竟他们可是年轻壮劳力,单独一个人,肯定要比拖家带口更容易吃上一口饱饭。
将银子藏在外面?
首先他们自己就不是狼心狗肺之人,主家收留了他们,给了他们全家一口饱饭,一身暖衣,一间安全的房屋,现在刚为主家做点事,就想着坑害主家,这是要被天打雷劈的。
其次这次出来都是两人一组,谁敢保证对方不会告密?到时候被主家扒得精光,扔到衙门,一家人可就真的生不如死了。
再次他们现在身上都是背的雷家的奴籍,这边人生地不熟的,想要找个地方藏身,少不得也要塞上一笔钱,到时候被那些捕快衙役一压榨,说不得还要脱屋皮,这就是所谓的犯罪成本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