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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贪婪是原罪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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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为恐怖的原罪,知足常乐乃人生最大的幸福!

这句话不仅适用于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也适用于群狼。

余大郎和胡老爷子一共设置了九处尖刀陷阱,却收获了六只野狼……

可见狼性之贪婪,与人相比更胜之!

六只猎物中,有一头全身皮毛黝黑发亮的巨狼,与普通杂毛灰狼相比,体型大了整整一圈。

胡老爷子一言断定,这黑狼便是下山狼群中的首领。

老爷子看着狼王的尸体,内心感慨万千,眺望远山。

缓缓说道:“如今山里群狼无首,元气大伤,已自顾不暇,剩下些散兵游勇,也随之散去。

今年的狼祸算是平息下来了!”

余大郎点了点头,附和道:“这一劫渡过去了,村子里又能恢复往日的安宁。

村民们也能高枕无忧了!”

二人互相对视一眼,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村民安不安心,对他们来说并未放在心上。

真正令余大郎和胡老爷子开心的是面前堆积如山的猎物!

如今天寒地冻,滴水成冰。

这些畜生为了御寒,浑身长满了一层厚实的皮毛,而且都是最上等的货色!

余大郎看着面前的猎物,建言道:“老爷子,这几只畜生,拿到镇上裘皮店,最少能换回一百二十两的银子。

小子也不多拿,五五分成如何?”

胡老爷子并没有同意对方的提议,摇了摇头。

说道:“臭小子,办法是你想出来的。

老头子只是多走了几步路,跑了个腿。

怎么能占你那么大的便宜呢?

这猎物还是三七分账,老头子拿三成,你小子得七成。

这样分,才比较稳妥。”

说完不再理会余大郎,扛起一半的猎物,率先朝村里走去。

余大郎哑然失笑,急忙扛起猎物,追了上去。

路上二人简单商量了一下,都认为卖皮毛比较合适。

主要原因有两点,一个是二人考虑如今大雪封山,道路难行,猎物太多,不便于运送。

二来是狼肉又涩又柴,并不受欢迎,卖不上价钱。

二人思来想去决定轻装简行,把狼皮剥掉,拿到镇上卖了,狼肉留在家中自己解决。

分配方式也很简单,狗蛋儿家分到两只最小的野狼,胡老爷子得到两只体型中等的野狼。

至于剩下的狼王和它的心腹小弟就归余大郎所有了!

二人背着猎物,大摇大摆走进村子,欲赶往林老爷子家。

这处理猎物皮毛可是一项技术活,处理的好,可以卖上大价钱。

若是失误导致皮毛损伤了,那就亏大发了!

余大郎是一事不劳二主,决定扒皮抽筋剔骨的任务,还是在林老爷子家进行。

二人还未进门,林老爷子就听见院外嘈杂的声音,拖着行动不便身子迎了出来。

狗蛋儿和胡小宝,两个熊孩子在后面和跑出来看热闹的小伙伴,叽叽喳喳炫耀个不停。

余大郎与胡老爷子将猎物丢在林老爷子面前。

傲气地说道:“林老爷子,这畜生胆大包天,居然敢跑到俺家后院墙上尿尿。

真是癞蛤蟆贴脚背-不咬人膈应人!

小子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出手了……

只能略施小计,将它们一锅端了。”

胡老爷子在旁边笑而不语,淡然处之。

林老爷子皱着眉头,表情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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