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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大郎斗孤狼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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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一种智慧很高的动物!

它们本性贪婪,阴险狡诈,爪牙锐利,喜欢抱团取暖。

余大郎看着低着脑袋,贪婪吞吃猎物的孤狼。

脑中回想起村里老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铜头铁骨豆腐腰。

这句话已经道明了狼身上的弱点。

余大郎此时已有对付狼的办法!

他虽然没有现代化的机械武器,却有非比寻常的力量。

一个成年男子,负重五十公斤左右,能一拳爆发出五百公斤的力量。

余大郎如今练武小有所成,气力大增,单臂可举五百斤的重物,双臂就能负重五百公斤的重物!

他如果全力爆发,应该可以一击将这头孤狼猎杀。

余大郎打算以己之长,攻狼之长,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是浮云!

他缓缓爬下树,在附近找了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前粗后细,前重后轻,有点像棒球棍。

然后脱下脚上的草鞋,赤脚而行,一点一点向孤狼靠近!

余大郎自认自己狩猎的举动,可以说是无可挑剔,完美无缺。

可是当他借着掩体,爬到孤狼身前几丈时。

低头享受美味的野狼,凭着自身的动物本能,立刻警惕的看向余大郎躲藏的位置。

猎人与猎物之间,很有默契的对视了一眼!

余大郎见行踪暴露,也不再躲藏,直接光明正大的站起身来。

孤狼双眼猩红,低头下腰,露出满嘴獠牙,口中低吼声不断!

它的动作,给人感觉好似下一秒就要暴起伤人。

余大郎缓缓吐纳了几口气,调整了一下因慌乱而变的有些紧张的情绪。

在这荒无人烟的山林里,所有人类世界的心灵鸡汤都失去了作用。

他现在也成为丛林中食物链上的一环。

丛林法则很简单,用八个字来形容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余大郎混过社团,当过马仔,也在热血街头上,逞过匹夫之勇。

他记得每次干架前,社团大哥都会鼓舞士气,对小弟们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你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和胆怯,就是一个字“干”。”

余大郎紧紧盯着眼前的猎物,缓缓上前,心中再无他物。

孤狼并不傻,知道自己势单力薄,没有后援。

现在它吃饱喝足了,没有必要和余大郎死磕?

余大郎每上前逼近一步,孤狼便会龇牙咧嘴的后退一步。

余大郎瞬间知道,眼前的猎物可能要夺路而逃。

他不在犹豫,双手持棍,斜向苍天,双腿弯曲,一跃而起,直接向孤狼扑去!

野狼没想到,面前这个小矮子竟然敢主动发起进攻。

它只能临时调整策略,绝地反击。

电光火石之间,余大郎全力爆发,一棒子敲在野狼的脑袋上。

木棒承受不了他爆发出的野蛮力量,直接四散而去!

野狼也被打的倒向一旁,七窍流血而亡。

它至死都没想到,面前的小矮子,竟然能爆发出如此巨大的力量,把它引以为傲的脑袋打开了花……

余大郎捡起猎物,发现狼头骨凹陷,狼脖子也断了,直接背在身上,捡起山鸡与野兔,匆匆离去。

他可不敢在这里过多耽搁,地上陷阱一片狼藉,血腥味早已扩散到四面八方!

老林子里不少的肉食动物,应该已经向这里汇聚而来了。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

以余大郎现在的实力,可以说单打独斗不惧任何猛兽。

但他可不会傻到,认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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