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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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了抗議曲荷的無情利用,他決意今天要打扮成艷壓全場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幫她拎包的,沒有人敢那麼對待大美女!

丁厭的自我認知很清晰,他的長相併不濃艷,男裝是較為清淡溫潤的感覺,穿一襲白襯衫走在里的回頭率相當之高,加上說話細聲細氣,男生群體不喜歡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對他產生憐愛之情。

他的歷任女朋友都是說一不二的強勢性格,但過於強勢的就愛操控他,一般處不了三個月就會分手;像曲荷這麼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只此一個,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難過。

既是出於心理補償,也是出於性取向原因,挑選女裝時丁厭偏愛成熟性感的風格,他的身材骨感纖弱,穿那些突顯曲線美的裙子絲毫不顯得低俗或風塵;又有一張清艷俏麗的臉蛋襯托,反倒會有種別樣的不協調的純真感。

——因為沒有煞費苦心地研究過怎樣變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適合的妝容和穿搭;她只是隨便穿了條她覺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經非常美麗了。

為了下午的約會,丁厭拿出了一條香檳色的短裙,肩帶是閃著銀光的細鏈,胸口裙邊隆起的褶皺設計恰到好處地修飾了他平坦的胸部線條;由於要在室外步行,單穿會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輪廓利落的純白外套。

他對自己的腿型和膚色很自信,從不對它們遮遮掩掩,高跟涼鞋的系帶上嵌著碎鑽,繞作妖嬈的蛇形纏著他的腳腕,顯得小腿很細長漂亮。

慵懶的栗色捲髮長度過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著粉潤嬌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間最大的特權。

丁厭滿意地對著落地鏡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著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門了。

去曲荷家樓下接到人,她對他這一身行頭表達了由衷的稱讚,戲謔道:「幾天不見,你好像變得更美了。難道是偽娘也需要男人的滋養嗎?」

哪壺不開提哪壺!丁厭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這件事,我還膈應著呢。」

「膈應什麼?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問,「你想起來沒有,對方到底什麼人?能讓你這個鐵血直男心甘情願和他上床?」

「說了是我喝斷片了,壓根不記得跟誰走了。」丁厭對著小鏡子補了補唇釉,嘆息道,「我最近三個月都不會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豈不是什麼感覺都沒有了?」

丁厭認真尋思,抿了抿嘴唇,擰上唇釉的蓋子放回包里。「是的,我什麼都不知道。我這幾晚做夢,都夢見我得病了,我媽又哭又鬧阻止我爸把我趕出家門。」

「不至於,哪會那麼倒霉啊。」

「我也覺得不至於,帶我開房那男的好像蠻有錢的,我後來上網查了那家酒店的價格,一晚上3000塊,這種消費水平,染了病出來報復社會的概率不高吧?」說完,丁厭仍舊不高興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沒告訴曲荷那個人送他衣服的事,這種細節犯不著講給吃瓜群眾聽。

「可憐的丁厭,」曲荷朝他張開雙臂,「要媽咪抱抱你嗎?」

「才不要,」丁厭撇嘴道,「系好安全帶吧你。」

李芃芃快要滿5歲了,還在上幼兒園,她有1/8的英國血統,這點基因不多不少地為她稚嫩的小臉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翹,顱骨飽滿,眸色淺,活像個會說會笑的瓷娃娃。

這個周六,小叔帶她來上手工課,她跟著老師學習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來的花兒皺巴巴、軟塌塌,不如老師做的示範品那麼精美。

但她是個知足常樂的孩子,對自己一個半小時的勞動成果甚為滿意。一邊走,一邊舉著它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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