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0章 心结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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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兵的家位于潞城西部,一处老牌的富人区,名叫“玉玲珑”。

既然是老牌,意味着,玉玲珑的房子有些老旧,无论外观还是内部的精装修均呈现出本世纪初的审美,而今看来,不合时宜;像欧洲小国过得不太如意的旧贵族的穿戴,白裙子的蕾丝边都黄了,还舍不得换,虽然料子很贵,做工精细。

既然是最早的富人区,玉玲珑的绿化、各种设施隔着悠悠岁月,看起来仍然到位。小区拥有巍峨的大门,一进门便是音乐喷泉。小区中间有湖,湖中有亭;水系实在发达,所有楼房边均有弯弯溪水在流淌,只是湖与溪水旁的破枝烂叶,木质踏板桥上,每隔一段距离,总有一两块缺了角,证明物业失责,整体运营已跟不上时代进步的步伐。

孙大力走在玉玲珑,穿过郁郁葱葱的环湖小树林,连踩三块破木板,溅了一脚水,一鞋泥,脑海中,已过完了他的前半生。

孙大力的前半生,要从孙家的发迹说起,如果那也算发迹。怎么能说如果呢?在黑县,孙家绝对是实现阶层上升的的标杆人物。

孙大力的爹,属鸡,大名孙昴日,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从黑县进入潞城,一开始,打各种零工为生。一日,孙昴日发现城中村附近的岳西路,路口的油条摊生意特别兴隆。他在油条摊前坐足十五天,每天买根油条,每天给摊子算账,他再借机和摊子的女老板搭讪,弄得女老板、一位小寡妇,一度以为再婚有望。

谁知,孙大力的妈,姓余名秀云的女士,在第十六日时,循着老公的足迹来了,她和卖油条的小寡妇想到一块儿去了,以为孙昴日十五天不换早餐的意思,意在换妻,她们实在是误会了孙昴日。

孙昴日以不要钱,只学艺,学成为师父免费工作半年为条件,让余秀云拜油条摊女老板为师。女老板起初感觉在情感上受骗,她毅然决然,表示绝不收徒,无奈打下手的小妹过了个年,再也不回来了,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而和老公长谈一宿,谈透了家庭发展、个人职业规划,对未来一片期待、时不我待、势在必得的余秀云成为孙昴日计划最坚定的执行者,油条摊最卑微的顾客。余秀云在女老板身边如影随形,帮端茶倒水,帮整理桌椅,帮打下手,帮找零钱。

女老板的气慢慢得到释放、随之挥发。半年的相处和帮忙啊,是颗石头,咱是不是也能焐热了?

有时,收了摊,女老板会和余秀云闲聊几句,女人和女人之间,底层女人和女人之间,心是相通的,境遇是相似的,她俩相见恨晚,义结金兰。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弟弟,顶不下摊位。

半年过去了,余秀云出师,炸得一手好油条,女老板的摊子交给了她。试问女老板咋能心甘情愿的?呵呵,小寡妇再嫁了,昔日女师父,今日新弟妹,女老板成为孙大力、孙大强的小舅妈。

余秀云的弟弟在苏州昆山,在一家电子厂打工。结婚,他有个儿子,离异后,儿子跟着他;余秀云的前弟妹和隔壁村的混混,外号三鬼子的,跑了。

“歪瓜配秃瓢!弯对弯!”没有文化的余秀云用不太恰当的比喻形容了她毕生做过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好媒,油条摊前老板和她亲弟弟的。一石二鸟、一箭双雕,女老板带着孩子远嫁昆山,在昆山某电子厂门口重新支起油条摊。

而岳西路的摊位,岳西路的顾客,则由新嫂子余秀云全权继承。

余秀云有天生的生意触觉,她的精明是庄户刁的精明。岳西路不止一个人会炸油条。别人的油条一根一块,余秀云卖九毛,别人只卖油条,余秀云把乡下妹妹弄过来,除了油条,还卖鸡蛋饼,不出俩月,余秀云的摊子,称霸岳西路。

孙大力在油条摊前长大。他生得好看,小时候外号叫“漂亮孩儿”,“漂亮孩儿,找我两毛钱,”“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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